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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存在许多对房子有刚需要求的消费者,买房的目的就是为了更换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或是解决眼前的住房问题,但事实总是会出现许多开发商的延期交房问题,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护权益? 网友咨询: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申请退房吗,怎么维护自身的权益?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申玉淑律师解答: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维权可以通过:1、协商解决;2、解除合同;3、向房管部门反映;4、提起诉讼。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
所有人都不希望自己买的房子出现任何问题,而房子由开发商所承建,开发商的实力直接影响着住房的质量,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大开发商建的房子。 网友咨询:开发商将房子卖给了两个人,我已经过户了,该怎么处理? 编辑搜图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魏晓妹律师解答: 开发商一房两卖谁优先的问题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已登记为准,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归登记人所有; 2、以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为准。房屋未交付的,谁先签订合同谁优先。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
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那么,二手房原业主户口不迁出,新业主如何落户? 网友咨询:我买了房子,在中介的买卖合同上,附加签定了“一年内把户口迁走“这一条,重点是没有写上如果发生违约该承担什么责任。到现在已经超了半年了,原房主以种种理由一直没有把户口迁走。我想再不迁走就想打官司,但我听说法院不受理这种事情。怎么办?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吴明
业主在不交物业费的情况,有的物业公司就会扣留业主的钥匙来要其交纳物业费,但是这种方式是涉嫌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的,物业是有可能会被业主起诉到法院的,那么,物业有权扣留业主钥匙吗,符合法律规定吗? 网友咨询:赵先生投诉他女儿购买了天元区香草园二期的房子,因未补交之前欠下的物业费,物业拒绝给他们房屋的钥匙。9月18日上午,记者从开发商处了解到,小区完成开发后,他们就交给物业公司管理了,所有业主的钥匙都交到了物业公司手中。赵先生说,他们对这套房子的一些地方不满意,还在找开发商协调修缮,也就一直没有交物
假如一个小区有100辆车,而小区最多只能停50辆,请问,都开进去干啥?我们小区连消防通道都停满了都还有业主停不进来。这怪谁,开放商肯定是图利的,源头呢,谁允许这么建设的? 我们小区门被砸了,做法有点不妥小区里好多公共停车位可以停,地下车库也有好多没能卖出去的车位,公共停车位都有很多空位的前提下物业就是为了租售自己的车位。 我想知道,地上车位被物业或者开发商向所有业主5万元价格出租,是否合理?一个没有产权切国家法律也规定了地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凭什么物业不让业主开车进入。 在你想进小区时看到
商品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但是,商品房降价后,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网友咨询:买房差不多半年时间已经还房贷两个月了,房子突然降价了,我怎么维权呢? 江苏律鼎律师事务所何伟律师解答: 房子属于商品,商品房的价格是市场所决定的,你买他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根据200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主要包括: (一)核验权 即业主在入住之后有权对居住的实际情况——购房合同及开发商的承诺进行核对,或重新检验,如果出现不符,可以根据合同或有关法律代表业主主张权利。 (二)知情权 即业主对自己所拥有的物业的有关资料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情况(如资质、收费依据、服务标准、收支情况、有关基金的使用等)有权了解、掌握。 (三)选择权 即业主有权选择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并有权签订或解除《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
业主委员会章程有哪些内容 业主委员会章程是由业主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的,反映业主委员会宗旨、规范业主委员会行为、保障业主委员会达到其管理目标的原则性文件。 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业主委员会的宗旨; (二)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及任期; (四)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利、义务及作用; (五)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方式; (六)业主委员会各成员的权利义务; (七)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及办公用房来源; (八)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解散方式。 业主委员会章程样本 《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哪些材料 一、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幢数、总户数、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入住时间、入住率)。 二、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区局递交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 三、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区局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 四、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公示内容、报名表及公示照片)。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的会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那么,非业主本人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网友咨询:孙女士购得一套商品房,产权证是其丈夫的名称。孙女士后通过中介机构将该房屋转让给张先生。孙女士与张先生签订一份《购房合同》,约定孙女士将该商品房转让给张先生,张先生先支付90%的房款,双方办理产权 过户手续后,张先生再支付房款余额。购房合同还约定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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