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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开办合伙企业一般是需要合伙人共同出资的。合伙人出资是指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经营需要而对合伙企业投入的资金,是合伙企业经营的基础。 网友咨询: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进行出资吗? 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周金龙律师解答: 1、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此外普通合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 网友咨询: 企业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破产?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解答: 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二、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网友咨询:设立一家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江苏厚拓律师事务所卞阳律师解答: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 网友咨询: 企业可以申请歇业吗?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张膑律师解答: 企业可以申请歇业。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 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市场主体歇
企业内控制度,是指通过对企业内部相关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设置和约束、控制、规范和评价,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活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和控制,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规避经营风险,保持竞争中的不败之地。 网友咨询: 企业内控制度是什么意思? 广东品科律师事务所施蕾律师解答: 企业内控制度,是指通过对企业内部相关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设置和约束、控制、规范和评价,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活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和控制,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规避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网友咨询:设立合伙企业的条见有哪些?上海睦达律师事务所戴琼律师解答: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
企业破产后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而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就需要按一定的清偿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就是首先清偿的债务,清偿完这些债务后再清偿其他债务。 网友咨询: 企业破产时的共益债务包括哪些?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陶坤玲律师解答: 共益债务是指法院受理破产后产生的债务,包括无因管理产生的费用、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费用等。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网友咨询: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张膑律师解答: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未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分为两个层次:第一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合伙企业,第二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未能清偿的部分由全体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使合伙人内部签订债务承担协议,也不能抵消合伙人合伙经营期间所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向全体合伙人
为了提高效率和获得更高利益,现在合伙事务比较常见了,合伙事务虽然会更有效率,但也要经过周密的计划,否则会损害多数人的利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是指由谁来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 网友咨询: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黎栋律师解答: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开办合伙企业一般是需要合伙人共同出资的。合伙人出资是指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经营需要而对合伙企业投入的资金,是合伙企业经营的基础。 网友咨询: 合伙企业中,可不可以用劳务作为出资? 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黄长勇律师解答: 1、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此外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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