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凤律师:企业破产高级管理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应当如何支付?
2024-07-20企业资不抵债申请破产后,仍然有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处理,包括公司外部债务以及对于职工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那么作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在企业破产时应当如何计算呢? 网友咨询: 破产企业高管人员经济补偿金应当如何计算? 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郭凤律师解答:企业破产后,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外,应当首先清偿所欠支付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由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一般高于城市平均工资,因此法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
企业欠债还不起了应该如何解决?
2024-07-18有些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会去借款,但是因为经营策略、政策等其他方面的原因并没有获得好的收益,导致还不起借款,那么,企业欠债还不起了应该如何解决呢? 一、企业欠债还不起了应该如何解决? 企业欠债几百万还不起可以申请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如何申请破产? 企业申请破产流程是: 1、向法院申请破产; 2、成立清算组、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确认;
企业破产能免除债务吗?
2024-07-18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么,企业破产能免除债务吗? 一、企业破产能免除债务吗? 企业破产是不能免除债务的,企业破产后以其破产财产按顺序清偿债务。无财产可供分配的,清算结束,企业可办理注销登记。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如何申请破产?破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2024-07-18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那么,企业如何申请破产?破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呢? 一、如何申请破产? 企业申请破产流程是: 1、向法院申请破产; 2、成立清算组、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确认; 4、依法进行清偿; 5、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 6、破产程序终结,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企业申请破产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2、破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2024-07-18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那么,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二、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 1、破产企业财产的清
设立合伙企业要具备什么条件?
2024-07-18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很多人想要设立合伙企业,那么,设立合伙企业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一、立合伙企业要具备什么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2024-07-17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其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
合伙企业解散情形有哪些?解散后能要求返还出资吗?
2024-07-17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因法定原因或约定原因而使得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那么,合伙企业解散情形有哪些?解散后能要求返还出资吗? 一、合伙企业解散情形有哪些?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解散后能要求返还出资吗? 当合伙伙伴无法继续合作下去或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有哪些?办理条件是什么?
2024-07-16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是进行公司注册申请时的必填项。生活中,很多人会跟别人一起合伙设立企业,那么,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有哪些?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是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禁止经营的内容,符合条件的,均可以从事经营。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可以自行决定经营范围,并记载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即可。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一般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凡是记载在营业制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