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清算组的清算期间可行使哪些职权?
2024-07-31一旦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的管理、梳理、清理等工作繁琐且杂乱,加之大量的法律事务和非法律事务接踵而至,可见成立清算组清算企业债权债务的必要性,那么清算组的清算期间可行使哪些职权? 网友咨询: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清算组的清算期间可行使哪些职权? 安徽姜尚律师事务所王晓聪律师解答: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
设立企业集团公司,需要怎样的条件?
2024-07-31创业是很多人的梦想,如今有很多的爱美者都开始出来创业,因为自己创业获得的收益会比较的多。那么设立企业集团公司,需要怎样的条件? 网友咨询: 设立企业集团公司,需要怎样的条件?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路冲律师解答: 设立企业集团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企业合并后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2024-07-29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那么企业合并后的债务如何承担? 网友咨询: 企业合并后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刘艳梅律师解答: 1、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2、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
企业改制为合伙企业后,合伙企业是否要承担原企业的债务?
2024-07-27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那么企业改制为合伙企业后,合伙企业是否要承担原企业的债务? 网友咨询: 企业改制为合伙企业后,合伙企业是否要承担原企业的债务?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张雷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散伙后原有债务可以由个人承担。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
内资企业可以转为外资企业吗,有哪些条件?
2024-07-26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内资企业能转为外资企业的问题。那么很多人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有关内容,并且其中含有怎样的法律知识。那么内资企业可以转为外资企业吗,有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内资企业可以转为外资企业吗,有哪些条件? 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沈文霞律师解答: 可以转为外资企业。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外方的出资额不应该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2、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方出资人。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我国外商准入领域的相关规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怎么进行清偿?
2024-07-26普通合伙企业先以合伙企业承担债务,不足的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以普通合伙人个人的所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怎么办?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
合伙企业退伙,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吗?
2024-07-25合伙企业具有强烈的人合性,人员变化对合伙企业来说意义重大,因此合伙企业的退伙和入伙均受到一定限制,以确保维持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的信赖关系。那么在合伙企业中,退伙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吗? 网友咨询: 我经营了一个商场,由于资金紧张,寻求了三名合作伙伴,后达成协议,他们三人分别以贷款20万的方式入伙,我原商场的所有资产折价20万,这样我们每人就拥有新商场25%的股份,现在我们之间产生了一些纠纷,我想退伙,他们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呢? 浙江柳岸律师事务所陈镱方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
企业的分公司,能否分配股权呢?
2024-07-22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那么企业的分公司,能否分配股权呢? 网友咨询: 分公司是否可以分配股权? 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邱林杰律师解答: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只是总公司的为了业务需要开设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因此不能成为分配股权的主体。股权分配的基础是股东向公司投入资金或者其他方式入股,从而取得的对公司财产的所有权,但是分公司其财产、意志附
企业的合伙人退伙后,需要承担合伙期间的债务吗?
2024-07-22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开企业,一旦企业出于亏损状态,就可能会有让人想要退伙,那么,企业的合伙人退伙后,需要承担合伙期间的债务吗? 一、企业的合伙人退伙后,需要承担合伙期间的债务吗? 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产生的对外债务,应当负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经营所生外债,应先以合伙组织的财产清偿;合伙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2、合伙人偿还外债后,对内部债务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