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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网友认为: 首先看你和用人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劳动关系,如果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不违法;如果是确定是全日制劳动关系的,第一如果已经超过三十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主张最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第二个用人单位的裁员的理由不充分,且如有理由也许按照劳合法第四十一条的程序执行,需要给n或者n
临近毕业,很多高校学生马上就要走出校门,走向工作了。初入职场,试用期是不得不去了解的事情,员工试用期可以延长吗?试用期延长的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 公司有试用员工没有通过试用期考察,但公司现在又没有条件再换人试用。从法律上讲,公司能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吗?如果能延长,在程序上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呢?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
违法解除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存在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网友认为: 首先看你和用人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劳动关系,如果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不违法;如果是确定是全日制劳
只有把员工从拥有共同利益的劳动者打散为一个个信息封闭、互相猜忌、原子化的个体,从拥有共同利益的劳动者变成互相竞争的竞争者,资本才能更好地在谈判中占的上风,从而攫取更多对员工的控制权,以获得更多利润。 禁止员工讨论公司薪资,禁止讨论公司的变动和其他“机密”等等信息,根本目的是让拥有共同利益的员工们不能拥有更多的共同信息,从而降低员工团结起来斗争的可能。 网友认为: 有些企业会因为这个炒人的或者影响绩效考核。有些企业中会有暗桩和告密者,美称“约谈”。其实就是套信息。重要的不是实际上有没有讨论,而是
企业在辞退病假员工时候,一定在考虑清楚,防止增加额外的不良劳动关系。作为弱势的员工也知晓这些,保护自身利益。为了保护员工利益,病假是有医疗期的。在医疗期内,员工不同意协商的,不能辞退。 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给员工。另外,对于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额外的医疗补助费。所以不是轻易就能辞退员工。 网友认为: 员工请长期病假,根据工作年限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医疗期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表明你是该企业的员工;但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只能证明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只是工作地在这家企业。法律规定同工同酬,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很难做到的,即便工资标准一样,企业内部福利、奖金这些通常都只有正式工有,所以跟正式企业职工还是有差别。 网友认为: 这是一种剥削制度,严重损害职工权益。同时职工对待企业也没有向心力,责任心,工作积极性,唯一的好处就是有利于企业剥削工人。 主要是中国人太工作少等着活干,怕干不好得罪用人单位,脏活累活都是用派遣的劳务工正式工什么活也不干,特有优越感
如果企业仍想通过“买断工龄”的形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该怎么办呢?首先,员工可以坚决拒绝,并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其次,单位若执意如此操作,员工可向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是可直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网友认为: 当年是单位让买 断的,又不是我们自己要买的,为什么不给取暖费。而以前退的就给。一样的,如果买断工龄继续在企业干企业继续给交社保你就白得一笔补偿金,如果企业又要减员你又可以得一笔补偿金,新疆兵团青松建化水泥厂就这样的,看看企业股票就知道没几年又要换主了,好企业呀,宁要
管理者的脾气是谁给助长的。究其原因,还是基层一线太多人处于失业找工作的状态,这边还没离职,那边就等着入职,这种情况下,管理者火气就大了,爱干不干,我有的是人,不差你们几个,一个工厂企业职工少的二十三十个还是有的吧,多的上百上千的都有,这时不克扣工资就是万幸,谁会在乎多走一个少走一个的。 网友认为: 现在的员工除了上班玩手机,没一点责任心,领导批评一下,只是想让他们把工作做好!如果领导不想让那个员工干了,就会盯着你,你犯错一次,按公司规定处理一次,做为员工又能混多久呢?恐怕混不到一年自己都会辞工
员工多次违纪,已经构成了严重违纪,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后通牒可以发个通报,只要按事实说明事由,并写明触犯哪一条规章制度,最后强调如果再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让当事人签收即可。 网友认为: 我比较喜欢一个说法,待遇是个系统,大方向分为两个部分的,一方面是公司如何对待你,这包括工作环境、薪水、假期、职业发展、职业培训、晋升空间、其他福利等,这些都是你可以享受的到的权利,另一方面则是公司对你的要求,这包括岗位职责
公司想给员工调岗,必须有充足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符合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或者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并且内部管理制度也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得到员工认可。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公司给员工调岗不得变相降低薪酬。一般来讲,调岗要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行,并且需要书面签字同意。如果公司和员工两方都有合理的心理预期,并且都是出于善意,达成一致意见不是很难的事。 网友认为: 对,就是让你辞职。呵呵领导说话 不去 那只有离职,我就很奇怪了。离职了也许他们真的转的挺好的。但是为什么没几天就来打听情况,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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