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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吗 劳动合同按规定应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这意味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基本的内容,如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以及工作内容等。 3.合同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具备法律效力。 4.在某些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规定劳动合同需要备案,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则应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不满意,双方分别向法院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对于二者同时向同一法院提起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呢? 网友咨询: 对同一个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都起诉至法院该怎么办?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朱俊宏律师解答: 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于同一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都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的情况,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互为原被告,人民法院一并作出裁决。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排除了劳动争议纠纷
上班期间难免和同事接触,如果同事患上了传染病,可能会因此感染一大片,既然是在工作期间,那么上班期间被同事传染疾病,属于工伤吗? 网友咨询: 一个同事在我发病前一礼拜得水痘,之后我三天后发现自己高烧不退,开始生水痘,请了病假回家修养看病,休息了一周,我本人怀疑是之前的同事传染给我的,这样回去算是工伤吗? 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袁霞律师解答: 上班期间被同事传染疾病,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除了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只有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职业病”、“下落
近年来“阴阳合同”事件越来越多,很多人贪图便利和小利,签了“阴阳合同”后损失更大,那么购买房屋签订合同时,遇到二手房阴阳合同该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购买房屋签订合同时,遇到二手房阴阳合同该如何处理? 山东储誉律师事务所胡雪蕾律师解答: 遇到二手房阴阳合同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为准。 2、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
对于合同主体的审查一般看主体的资格,就是说你有没有资格或者能力签订合同。这对于企业的或者个人来说是签订合同主要要注意的地方,那么签订合同时,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网友咨询: 签订合同时,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戴金辉律师解答: 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1、签约对方为自然人时,要看其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应当审查其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3、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代理权。 4、审查法定代表人是否超越权限。 5、审查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是否具
装修合同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作用不言而喻,但因个人在法律风险意识上的缺失,可能会在合同中产生纠纷并造成严重损失。那么签订装修合同时,常见的法律风险有什么? 网友咨询: 签订装修合同时,常见的法律风险有什么? 吉林全策律师事务所刘英春律师解答: 装修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如下: 1、合同主体不明晰:签合同的时候首先要确定甲方和乙方,包含其名称及联系方式。 2、书面文件不全:施工合同不只是一本合同书而已,经过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装修施工的全套设计、施工图纸都是施工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 3、增减项未加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有人主张以不可抗力免除自己的责任,或者中止合同,使得另一方利益受损却无处求偿。那么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该加不可抗力条款吗? 网友咨询: 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该加不可抗力条款吗? 浙江佳兆律师事务所王绍波律师解答: 不可抗力条款不是必须要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条款是规定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网友咨询: 收养孩子应当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曲长城律师解答: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曲长城律师解析: 无配偶
在生活中,我们会经常与人签订抵押合同的,而合同签订的时候有很多注意事项,在签订的时候也需要看清合同的每一个条款,以防止发生一些合同纠纷。但是很多人对于抵押合同感到很陌生,那么签订车辆质押合同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友咨询: 签订车辆质押合同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侯梦菲律师解答: 车辆质押合同注意事项有: 1、明晰担保债权。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 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 2、明确质押
合同的履行,是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将会产生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那么签订合同时房东心情不好没有细看合同内容,属于抗辩理由吗? 网友咨询: 张先生在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手续办完后,钱也如数交给房东,对方却迟迟不肯搬离,房东说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为心情不好没有细看合同内容,是否属于法定的抗辩理由呢?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蒲际帆律师解答: 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形式合法、意思表示真实。房东与买方都是成年人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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