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同是

同是 相关话题

TOPIC

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网友咨询: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 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乔阳律师解答: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撤销前是有效的,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变更后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自始无效。是否申请法院或仲裁
劳动者互相代打卡的行为对用人单位考勤管理造成一定影响,那么,对于劳动者代打卡伪造考勤记录的行为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呢? 网友咨询: 替同事打卡被公司解雇,合法吗? 山东鹊华律师事务所范月东律师解答: 劳动者互相代打卡的行为,对用人单位考勤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对于劳动者代打卡伪造考勤记录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遵守劳动纪律、恪守职场诚信不仅是职场中不可轻易违背的黄金准则,更是劳资关系得以正常维系的重要保证。公司在规章制度中有关员工考勤制度的具体规定,符合企业用工管理的实际需
有些工作是比较危险的,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受伤,可是有时候我们在上班期间受到的伤害是第三人造成的,那么,上班期间被打能同时主张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吗? 一、上班期间被打能同时主张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吗? 可以同时主张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在上班时间遭到他人殴打,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因为劳动者被打属于侵权,所以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过,因为又是在上班时间,按规定可以依法认定工伤,获得工伤赔偿。那么,这个时候劳动者可能会同时拿到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二、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
同事之间顺路搭便车的行为时有发生,没有发生事情还好,可是,一旦搭便车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就该进行责任划分了,那么,下班搭同事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一、下班搭同事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相关规定,下班搭同事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好意同乘”必须经好意驾驶人同意。只有经过车辆驾驶人邀请或允许的同乘才能构成“好意同乘”,未经同意而搭乘不构成“好意同乘”。车
在商事活动中,债权人为了确保交易安全,往往会提出让债务人提供担保,债务人为了能够达到交易,往往会请第三方提供担保。担保分为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等)和人的担保(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业等)。那么签订投资担保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网友咨询: 签订投资担保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吴岩岩律师解答: 签订投资担保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进行担保。 2、设置虚假的抵押担保,使对方签订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签订的合同。 3、用担保合同达到偷梁换柱的目的
法人和监事都是公司法中重要的概念,也是企业里真实存在的重要职位。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监督机关。监事应该是独立的,不能兼任。 网友咨询: 公司监事能否同时担任法人? 福建国旷律师事务所郭丁豪律师解答: 监事不能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监事可以由股东担任。 公司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是一个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监事是一个自然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是不可以兼任监事的,因为监事的职权范围包括对于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大家都知道劳动合同很重要!必须签!但是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你知道有哪些规定吗? 网友咨询: 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是可以变更吗? 江苏博爱星(无锡)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解答: 已经部分履行的劳动合同是可以变更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合同从生效之日起,一般是各
签协议名字有错别字有效,当事人可以协商更正,该协议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等即可。 网友咨询: 签合同时名字有错别字有效吗? 北京国旺律师事务所李金虎律师解答: 这需要看双方当事人的意思。 1、合同名字写错了,无法证明合同当事人是本人的,合同无效; 2、双方就错误的更正达成一致,修改错误签名,合同依然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双方进行合同签订中,一般都是要进行签字盖章的,这点大家也知道。那么,对于甲方乙方来说,是谁先来进行盖这个章呢 ? 网友咨询: 签合同时甲乙方谁先签字盖章? 上海市汇业(大连)律师事务所李卓楠律师解答: 对于合同甲方乙方谁先盖章,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双方可自行协商,但合同一般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才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490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也就是说,担保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债务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合同。担保合同的存在,可以增加主债务的履行保障,提高债权人的信心,从而促进债权的实现。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好朋友,小明需要借款买车,但因为信用记录不佳无法贷款。于是,小红愿意担保小明的贷款,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在合同中,小红承诺,若小明不能按时偿还贷款,她愿意代为偿还。 在这个案例中,小红作为担保人,为小明的借款提供了保障。如果小明不能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以向小红追偿,从而保证了借款的安全性。 根据《中华人民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