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公民财产权损害的怎么处理,如何处理公民财产权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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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公民财产权损害的怎么处理,如何处理公民财产权受到损害?

时间:2024-09-15 11:41 点击:16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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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是很常见的一类违法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侵权的类型有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侵犯知识产权等。法律规定侵权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造成公民财产权损害的怎么处理,如何处理公民财产权受到损害?

网友咨询:

造成公民财产权损害的怎么处理,如何处理公民财产权受到损害?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徐志宏律师解答:

根据侵权行为的不同,存在多种处理方式。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犯公民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徐志宏律师解析: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和限制财产权的强制措施两类。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到公民等对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必须严格依法定规则条件和程序实施。违法行政强制措施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行政赔偿。

财产罚是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施加的惩戒制裁,如罚款、没收等,由此造成的财产权损害,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行为罚所针对的是行为能力的惩戒,但其会间接地影响到相对人的财产,如吊销许可证的执照,虽未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作出,但它却剥夺了相对人获得财产利益的能力,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即应负行政赔偿责任。

百人大所跨专业复合型主办律师,浙大医学硕士,医学法学双重学术背景,个人公众号“医疗律师徐志宏”。综合性三甲医院一线医生工作10余年。业务全面、责任心强,胜诉率高,为大量当事人成功维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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