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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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吉林全策律师事务所张英恒律师解答: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包括: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为主观目的条件。
3、行为人有逃跑的行为。
4、逃跑的时间是在发生交通肇事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吉林全策律师事务所张英恒律师解析:
对于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不能望文生义地做简单的字面理解,把它理解为物理意义上的逃跑动作。相反,应该对“逃逸”作规范意义上的理解,即将其理解为逃避了自己应尽的救助被害人的义务。遗憾的是,实务中司法机关往往采取前一观点,将当场致一人死亡后逃跑的案件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进而判处肇事者三至七年有期徒刑,这全然是不可取的。实际上,这一做法是对司法解释观点的生搬硬套,是切不可取的。这一加重处罚情形还须满足一个先决要件:逃逸前即已然构成交通肇事罪。
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二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下车查看状况,并报备公安机关,切勿肇事逃逸。对“交通肇事后逃逸”,不应该做字面理解和认定,认为肇事后只要有逃跑的行为就是逃逸。而应该做规范理解和认定,只有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不援救受害人的,才能够认定是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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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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