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实践中也多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电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依照什么法律规定处理呢?电动车肇事逃逸,怎么认定双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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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肇事逃逸怎么认定双方责任?
四川文林律师事务所文林律师解答: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判断是否属于机动车。
1、如果是普通电动车相撞,或者普通电动车与行人相撞,不能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则确定责任,应当按照民法侵权责任的一般过错原则,确定责任。电动车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或者普通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上确定的责任承担。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划分比例,其具体内容如下:一、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五)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文林律师解析:
无论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还是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本质上都是侵权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或者人身权,因此《民法典》的侵权编属于一般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作出的规定,属于特别法。基于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由于没有针对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法律,所以应当依照侵权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文林律师2002年开始从事执业律师工作,2014年开办律师事务所,擅长交通事故、房地产、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工伤、婚姻家庭、建筑工程等民商事法律事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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