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为多数国家立法所采用。那么,公证遗嘱什么时候会丧失效力,公证遗嘱办理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公证遗嘱什么时候会丧失效力?
云南一诚律师事务所易蜀律师解答: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没有法定事由是不会失效的。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公证遗嘱办理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易蜀律师解析: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如果是本人自书遗嘱,不需要在特殊场所,只要自己写自己签名就能产生法律效力,当然,拿着遗嘱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是最妥当的。如果是他人代书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由立遗嘱人签名或按手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以上两种类型的遗嘱只要符合离我说的要件就有效。
但是,如果遗嘱没有公证,诉讼相对人在诉讼中,如果拿出了日期相对较晚的真实遗嘱,则前一个遗嘱自动失效,后一个遗嘱有效。所以,如果你想要这个遗嘱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就去公证。不过,如果立遗嘱人后来重新立遗嘱并进行公证,那么之前的遗嘱也无效。录音录像遗嘱参照他人代书遗嘱。
西南政法大学毕业,1994年执业,从事律师工作超过20年,曾辩护过多起刑事名案,如饶金桃涉嫌电信卡诈骗案,专业特长为刑、民事诉讼、金融法律事务、企业法律顾问,有广泛的法律人际资源,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