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能否离婚,怎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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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能否离婚,怎么离婚?

时间:2024-07-16 12:22 点击:18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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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多在青壮年时期发病,有的间歇发作,有的持续进展,并且逐渐趋于慢性化,复发率高、致残率高,如不积极治疗,可出现精神衰退和人格改变,不能适应社会生活。

网友咨询:

精神病人能否离婚,怎么离婚?

安徽海华律师事务所吴友雪律师解答:

精神病人可以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并与其结婚;

2、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中患有精神疾病,长期起诉离婚的,法院可以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3、如果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没有发病的情况下能够识别自己的行为,双方可以协议离婚。

安徽海华律师事务所吴友雪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1、协议离婚

(1)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

(2)采用协议离婚,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若查明情况属实,并已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冷静期过后,30天捏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3)协议离婚要更加简单。但是一般由于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所以一般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2、诉讼离婚

(1)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2)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过一年的法院起诉。

(3)诉讼离婚的时间要比协议离婚长得多,一审一般审理期间为3至6个月,二审一般为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吴友雪律师简介

吴友雪,专职律师,服务于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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