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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额计算 车上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 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额为车上人员每人保额、费率和人员数三者的乘积。三者相乘所得数额就是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额。 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范围的计算 1、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车辆方负全部
工伤赔偿是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而获得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 网友咨询: 2020年8月,某服务公司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某服务公司为某传媒公司提供派遣人员,每天工作11小时,每人每月最低保底工时286小时。9月,某服务公司招用李某并派遣至某传媒公司工作,未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2021年8月、9月、11月,李某月工时分别为319小时、293小时、322.5小时,每月休息日不超过3日。2021年11月3
飞机,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主要用于重要物资和旅客的运输。飞机在运行中一旦失去控制,就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那么,对飞机上的人员使用暴力构成什么罪?最高判多少年? 一、对飞机上的人员使用暴力构成什么罪?最高判多少年?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涉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判五年;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十五年。 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车上人员意外险的保障对象 车上人员意外险的保障对象一般是确定的人,与车上人员责任险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障对象是指定座位上的人员,为不确定的人。 车上人员意外险的事故范围 车上人员意外险的承保范围是所有意外伤害事故。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承保范围是使用车辆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车上人员意外险的承保范围比车上人员责任险要大。 车上人员意外险的赔偿范围 车上人员意外险主要赔偿身故、残疾和医疗费用,部分还包括紧急救援和费用垫付等增值服务。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属于车主需要负担的丧葬费、伤亡赔偿、医疗费和误
军队的指挥工作和值班、值勤制度对于军队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维护正常的内部秩序,保证自身安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阻碍指挥人员执行职务构成什么犯罪?应该怎么量刑? 一、阻碍指挥人员执行职务构成什么犯罪?应该怎么量刑? 阻碍指挥人员执行军务,涉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是在战时,从重处罚。 二、如何认定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判定一种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是否构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2020年8月21日8时许,杜志高驾驶江淮牌轻型厢式货车在北京市丰台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附近接上乘车人员。车辆行驶过程中,货厢的小门没有关闭。当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纪家庙路纪家庙保洁队门前时,乘车人员秦新春由车厢内坠落至道路上,造成秦新春受伤。秦新春被送医治疗,后于2020年10月11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认定,杜志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
在现实生活中,作为提供劳务的一方,容易在劳动中损伤到自己。如在农村建中,提供劳务的石匠、木匠,就很容易因为砌墙、上梁等活动受到损伤。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根据劳务过程中,双方的过错情况来确定相应的责任。 网友询问: 劳务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应当向谁请求赔偿,能否申报工伤? 江苏金锡律师事务所李可心律师解答: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通常认为,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
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网友咨询: 非法集资人员怎样定罪? 广东瑞嘉律师事务所宋军律师解答: 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是指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网友咨询: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郑毅律师解答: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是指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
今天,青岛一学生“校内兼职”送外卖,高校"保卫处长"怒扇学生耳光引起热议。保卫是否有权管理该学生,校方与保卫人员是什么法律关系?保卫人员不管是与高校存在合同关系,还是有编制,都是属于高校的工作人员,应当尽到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的义务,但是,学生存在问题,动辄就动手打人,是不对的,严重的,也会涉嫌违法。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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