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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持续无法继续经营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 梳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取得债权人和投资人的认可后,自主解散; 2. 公司继续存续会对公司股东产生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 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4. 公司如果具有一定优势,因为资金链断裂定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盘活企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企业持续无法继续经营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 梳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取得债权人和投资人的认可后,自主解散; 2. 公司继续存续会对公司股东产生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 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4. 公司如果具有一定优势,因为资金链断裂定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盘活企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企业持续无法继续经营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 梳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取得债权人和投资人的认可后,自主解散; 2. 公司继续存续会对公司股东产生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 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4. 公司如果具有一定优势,因为资金链断裂定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盘活企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企业持续无法继续经营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 梳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取得债权人和投资人的认可后,自主解散; 2. 公司继续存续会对公司股东产生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 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4. 公司如果具有一定优势,因为资金链断裂定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盘活企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处置僵尸企业的不断推进,破产清算正越来越多的被提及并运用,由于我国有别于他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破产案件中的员工安置既受法律法规的规制,也受相应政策的影响。那么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费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费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河北志安邦律师事务所路士轩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费: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
一般单位现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单位职工的利益也有利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但由于大多数人对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相关人士政策不特别了解,在签订合同时总是心存顾虑。那么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特别注意的内容有什么? 网友咨询: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特别注意的内容有什么? 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袁婷婷律师解答: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
企业注销后一般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其寿命就终止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就没有办法承担。但是假如企业注销的原因是由于股东滥用权利导致的企业注销,那么,企业注销后谁承担民事责任,法律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邵女士2009年与某某县中央商城签定租赁30、37号柜台使用。经营4天后,被告李某某以中央商城的名义莫须有的理由将30、37号柜台强行毁坏,并将柜台内部分货物拉走。放到中央商城的库房保存。邵女士多次找到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都没有一个明确合理的答复,更没有解决。邵女士被逼无奈,2012年8月起诉到某某县法院。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那么,普通合伙企业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吗,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如何承担? 网友咨询:难道合伙企业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了交违约金就是,为什么说不能独立承担呢?不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沈卫杰律师解答: 承担责任的主体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自然人,一种是法人。 法人有独立的财产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那么,企业改制为合伙企业后,合伙企业要承担原企业的债务吗? 网友咨询:合伙企业散伙后原有债务能否由个人承担?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李梦圆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散伙后原有债务可以由个人承担。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
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内资企业能转为外资企业的问题。那么很多人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有关内容,并且其中含有怎样的法律知识。那么,内资企业能转为外资企业吗,如何转为外资企业? 网友咨询:内资企业可以转为外资企业吗?有什么条件? 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郭元春律师解答: 可以转为外资企业。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外方的出资额不应该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2、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方出资人。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我国外商准入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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