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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施工企业对于存在以下情形的鉴定报告,可申请重新鉴定: (1) 鉴定机构、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 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3) 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4)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5) 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6) 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7) 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8) 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9) 其他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
在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前,企业间的借贷是违法的,但此规定出台后,给企业间的借贷正名,其可归类到民间借贷中那么,企业借贷合同有效吗,企业间借款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网友咨询:企业间借贷无效有哪些情况? 陕西科莱律师事务所李刘敏律师解答: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
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是指从事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各类住宅、宾馆(饭店)、度假村、写字楼、会展中心、商业设施、主题公园等建设经营,或以上述项目建设为目的的土地开发或成片开发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一、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第171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
对于创业者如何处理公司股权的问题,我们遇到几个创业者,在股权结构上,一开始就让投资人占了控股权,丧失了事业的控制权,公司做起来后,却被投资人赶走。那么,企业增资后股份会被稀释吗,股东如何防止股份被稀释? 网友咨询:公司增资后,国有股份被稀释后要做评估报告么?依据是什么? 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孙秀伟律师解答: 需要做评估报告的。 因为如果增资价格低于公司实际股权价格会导致国有股收到损害,必须增资价格高于实际股权价格才行,所以需要评估报告证明国有股稀释不损害国资利益。 依据是国务院国资委12号令《企
有些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遇到比较大的债务危机,已经没有现金流或是贷款可能性,此时公司老板不得不去申请破产。但是,公司要申请破产也是有条件,不是想要申请破产就能够去申请的。那么,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申请破产?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申请破产? 北京安之律师事务所张胜富律师解答: 根据《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债务人可对上述两种情况提出破产申请,债权人对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的情形可以提出破产
找工作总是很重要的事,工作是在生活中赚钱的主要方式。而有些未成年人太过天真,零花钱不够便想去找份大工作,有很多不法企业就钻了空子招来童工,压榨他们。那么企业雇佣童工被发现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律有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企业雇佣童工被发现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律有怎么规定的? 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崔寓翔律师解答: 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
近日,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工商登记注册渠道、消委会受理范围、企业年报开始时间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市民咨询:工商登记注册有哪些渠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答复:工商登记注册大家可以随时关注绵阳市工商局网站,我们建有专栏,有关企业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填表指南、企业登记的相关表格等等都可以下载打印,填写准备完后交到所在地工商窗口办理就行了,也可拨打咨询电话:2316824、2221669。另外,我们也开通了网上工商,大家可以通过网络实行网上申请、网上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需要具有建筑资质的企业来进行施工建筑,因为有资质的企业,才能保证施工的安全,施工的质量,才能让客户放心。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建筑资质,那么很难在如此多的拥有资质的企业当中生存下去,而且客户看企业,主要就是看资质,资质作为一个建筑企业必备的证明,有非常大的作用,是客户的首选。 如果一个企业有很多建筑师,有很多有资质的建筑师,而企业自身没有建筑资质,和一个企业,没有很多建筑师,但是有资质相比,肯定客户会选择后者,为什么呢?因为大家都知道,建筑资质是非
企业名称(CORPORATE NAME) 与自然人名称相对,企业名称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法人在以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抵押货款时需要使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取得。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那么,企业重名是不是侵权呢? 网友咨询: 企业重名,能不能要求侵权赔偿? 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林伟文律师解答: 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已经核准的公司
中国的公司治理体制有我国的特色,但在股东结构上更与国际看齐。小公司靠人,中型公司靠制度,大公司靠文化。小公司的时候主要靠关键人、关键角色的主导性,不靠民主决策,讲究的是效率。所以初创的公司最好一股独大,实际控制人所占的股权比例至少2/3以上,甚至更多,因为还要留出未来稀释的份额。笔者曾经听一个农业领域创业的实际控制人亲口说: 自己经过几年的发展,生存已经没有问题,但是几轮融资自己股权比例稀释的只有30%多了,自己干起来都没有动力了。所以,初创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要争取更大份额的股权比例。 另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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