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怎么办?补办要带什么证明?
2025-08-08结婚证补办是必须按照国家办理结婚证的资料进行办理,单凭一方的身份证是无法用于补办结婚证的,必须提供双方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进行办理。 网友咨询: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可以补办吗?怎么补办,要带什么证明吗? 上海中银律师事务所韦勇律师解答: 可以补办。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
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风险
2025-08-081,需要补交及缴纳滞纳金。如果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社保机构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补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因此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
公司破产员工能索赔吗
2025-08-08《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2025-08-08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主体、关系以及待遇方面都有不同。具体而言: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是单位和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而劳务关系可以是单位之间或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除了定期的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其他各项待遇;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
高校医院取消事业编制的后果有哪些
2025-08-08国家制定政策,早就应该这样的,因为人的生存能力强弱,不是依靠国家政策保护出来的,过份的保护是一种伤害,那些有后门的人学位很高,实际工作能力很差,甚致就是在白拿一份钱,同时发证机关凭借控制证件权利也成了捞钱的合法渠道,凡是证件性文凭,应该都从各行各业真实战场考取,那才是真文凭,国家取消编制改革才是人才倍出的良策,很好,让中国社会人人都靠真功夫生活,懒人不劳而得思想一去永不再来。 教育市场化说的好听。看看托儿所市场化。你得有钱办托儿所。招幼儿教师。市场化托儿所。收费多少?比上大学还贵。幼儿教师又能
男方出轨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离婚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2025-08-08思想的不断开放,很多人不再觉得离婚是件多么羞耻的事情,因此我国的离婚率也在增加。离婚主要涉及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争夺。 网友咨询: 他出轨,还要孩子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做?才能给他争过来孩子的抚养权呢?孩子现在5岁了,不能跟着他爸,人品太差,也影响孩子呀。怎么办?用请律师吗? 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马鸣瑶律师解答: 对于两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
医院取消事业编制了吗
2025-08-08个人感觉应该根据单位的岗位不同而不同对待,高校中的管理岗位人员本身就是为后勤保障人员,为高校发展服务的人员,工作量很大,又没有收入的,目前工资收入超低,国家财政再不补贴。 想的挺美好,能达到预期效果吗?未必能够,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用一把尺子丈量每一个人,谁来掌握这把尺子,这是逼良为娼,强人所难,这样的制度也是在无形中剥夺人的生存权力。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只要胜任工作何必搅乱多年的稳定格局呢?管理制度创新不是让你利用权力整人,天才是少数,平凡人是占有大多数,打乱局面会不会有新的局面还真说不定。肓
女方孕期是否可以提起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判给谁?
2025-08-08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这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在我国《婚姻法》等法律的规定中,会根据离婚时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生活环境,经济水平等各方面因素考虑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网友咨询: 我们是媒人介绍的,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她不认同我的父母!更不会管我的父母叫“爸妈”!几乎很少! 生活上她一点也不检点!吃饭都是我母亲给做的,卫生都是我给打理的!父母出钱开了家童装店经营的不景气,她就不干了!还说我总是不在店里! 孩子也大多有我父母照看,现在她又怀孕了,已经3、4个月了! 我们之间的感情
夫妻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5-08-08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后,签署婚内财产协议,对婚后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约定,无须办理公证,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网友咨询: 想和老公签一个协议,如果离婚的话,婚内房产归我,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广东介福律师事务所李锋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夫妻假离婚就能逃避债务吗?
2025-08-08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积累财富,也可能背负债务,如果是基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或者履行法定义务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两人共同承担,那么具体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夫妻假离婚就能逃避债务吗? 网友咨询: 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举债,另一方并不知情。有些用于公司经营,有些可能用于婚前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且还向另一方父母借债未还。现离婚,如果民事诉讼要追加另一方为债务人,另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否会被强制执行?如果另一方已死亡,还能继续追加执行吗?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孟令燕律师解答: 1、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