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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那么,公司能用实物奖品抵挡工资报酬吗,在法律规定上是合法的吗? 网友咨询:劳动报酬以物相抵,合法吗? 云南同胜律师事务所刘宝祥律师解答: 工资是指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实物低工资是违法的,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要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那么,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法律对试用期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吗? 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陆雪楠律师解答: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还不是正式状态,但经过考察双方都满意,员工就可以转正,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满,也可以快速解除合同,重新再选择更合适的岗位或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那么,儿媳对公婆是否有赡养的义务,法律规定的赡养人是谁? 网友咨询:在法律方面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广东赛格律师事务所刘进英律师解答: 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 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而且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时如何处理,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离婚时财产归属难以认定该怎么办? 上海市泾锐律师事务所徐范霁律师解答: 离婚时,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财产的归属问题难以认定的,如果离婚当事人一方主张权利时,那么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自己所有.如果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那么,代位继承能适用于遗赠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友咨询:李某是解放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文革”期间被打成叛徒和历史反革命,家被查抄,本人也被关押。1980年平反出狱,退还了被查抄的财产并补发了关押期间停发的工资共计6万元。1993年李某死亡。李某共有两个儿子,长子在外地工作,次子先于李某去世,未留下子女。在办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在现代民法上,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制度,一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一是债权人的撤销权。其中,前者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应增加且能增加、因债务人的懈怠未为增加的情形;后者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不应减少、因债务人的处分不当减少的情形。 网友咨询: 债的保全与债的担保的
转继承在生活中也是非常常见,但是它和代位继承有很大的区别,那么,什么是转继承,转继承开始后有什么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什么是转继承,转继承如何发生,转继承有哪些效力? 天津宸寰律师事务所王尧律师解答: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那么,分居满一年可以一次性离婚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离婚的? 网友咨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仍分居满一年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高艳律师解答: 夫妻分居满一年起诉离婚不一定一次就可以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
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那么,放弃继承权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如何放弃继承权? 网友咨询:放弃继承权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罗正武律师解答: 放弃继承权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 2.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和无保留要求的。 3.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 首先,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
商丘市师专教师张东红(张平)2014年用我五万块钱,利息一分五厘,说的是一个月还我,到现在都没给我,我拿手续到法院去问,法官说是借条,当我再问张平时,她说,借条就是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还我,我问张平,你一辈子没钱就该我一辈子吗?张平说,我有钱了就还你。这样的事情是不是诈骗行为? 对于借条,欠条,收条,这三种条子,在现实生活当中,确实有很多人傻傻分不清。今天就给大家简单解释一下。可以明确的是,这三种条子是完全不同的三种性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尽相同的。 借款可以是欠款,但是并不能反过来说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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