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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协议的主要内容 房屋拆迁安置房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公房拆迁补偿

2024-08-18
公房拆迁类型有哪些 房屋拆迁主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房屋拆迁两种。由于二者所针对的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同,各自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因此补偿范围和标准是不同的。 城市房屋拆迁根据房屋的权属性质为分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房屋。城市公有产权房屋采用租赁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承租人承租,在拆迁时承租人因丧失了对房屋的使用权而享有一定的补偿、安置的权益。公有房屋根据房屋产权人的主体不同,分为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直管公有住房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归区、县人民政府所有,指定有关单位管理的公有住房,因相关地方法规的规定
公房拆迁如何补偿 拆迁中的补偿实际上分为两种: 一种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一种是被拆迁人对承租人的补偿。两种补偿体现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 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公房拆迁款如何
房屋面临拆迁,承租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其中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在拆迁时是否已经届满或解除,是向出租人主张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的最重要因素。那么承租人侵占了拆迁利益,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承租人侵占了拆迁利益,如何处理? 辽宁英泰律师事务所李思晓律师解答: 拆迁利益属于家庭财产,如果要分配处分,必须家庭所有成员都签字确认,这样的分配才是有效的,如果承租人如果是单方面处分拆迁利益,除非其他当事人认可,否则其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属于国有财产。公房包括直管公房与自管公房,均为我国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产物。所谓直管公房,是指所有权归属国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房屋,那么在房屋征收拆迁中,对公房承租人怎么补偿安置? 网友咨询: 在房屋征收拆迁中,对公房承租人怎么补偿安置? 浙江胜可隆律师事务所胡时习律师解答: 在房屋征收拆迁中,对公房承租人应当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拆迁补助等费用。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

拆迁安置房

2024-08-13
什么是动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拆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如何办理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前提条件是: 1、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 2、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 3、未抵押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4、未司法限制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程序: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
拆迁安置房交房条件 拆迁安置房交房的条件就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具体表现为: 一、标准房间(客厅、餐厅、卧室)  1、地面:水泥豆石地面压光;  2、墙面:满刮腻子,白色乳胶漆面; 3、踢脚:深灰色调和漆,高120mm; 4、顶棚:满刮腻子,白色乳胶漆面。 二、厨房、卫生间  1、地面:防滑地砖,规格300×300mm; 2、天棚:刮腻子; 3、墙面:高度2.2米以下为瓷砖,2.2米以上刮白色腻子; 4、厨房:瓷砖面灶台,陶瓷洗菜盆一套,洗菜盆安装混合水龙头; 5、卫生间:卫生间蹲便器安
商业银行为借款人提供贷款时,通常会要求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而最为常见的情况就是以不动产设立抵押担保。那么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应如何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 网友咨询: 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应如何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 福建闽佑律师事务所林高翠律师解答: 对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征收补偿的,应当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就抵押人新换得的房屋重新签订房屋抵押协议; 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征收补偿的,可以将抵押房产的征收补偿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是提存。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国
离婚拆迁房产的性质 确定离婚案件中被拆迁房屋的性质,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另外还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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