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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
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学校对孩子是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那么,十岁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十岁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十岁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是否有责任要看需要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果没有尽到,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十岁孩子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学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学校应当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1、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

车祸案例

2024-07-03
交通事故案例 【案情介绍】 2012年4月8日晚10时25分,被告人陈某无证驾驶K35867(车牌未悬挂)面包车沿某市八一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玉龙公司附近时,与步行过马路的被害人查建设相撞,致查建设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陈某逃离现场。同年4月10日,被告人陈某到某市公安局交警队投案自首。经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查建设不负事故责任。 某市检察院已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逃逸)罪,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判】 某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交通肇事后逃

车祸保险理赔

2024-07-03
轻微事故保险理赔 当车辆发生损失数额较小的保险事故后,车主可以将车开至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处,那里有定损打价权,让修理厂帮助索赔。这种情况一般经过以下几步为车辆定损理赔 1、检验证件,出示三证及保单:本车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被保人的身份证、保户保险单; 2、坏车检查,初定车辆损失部位、坏车检查、填写案件审批表、复印所有证件等; 3、照相定损,照相定损,安排处理意见; 4、报案定时,按照案件审批表内容报案。修理完毕,带齐证件及修车发票到修理处接车即可,让修理处代理索赔。 单方事故保险理赔 (单方事
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如果被拆迁人认为拆迁赔偿不合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维权: 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 2、补偿谈判,必要时需录音
个体医疗机构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危行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的分工,对个体医疗机构都能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那么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什么,是怎样的? 吉林常春(延边)律师事务所朱秀红律师解答: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 1、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

强拆政策

2024-07-03
房屋强拆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等多部法律对房屋强拆做出了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发生医疗损害之后,对于医疗机构的过错、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的认定,都要通过鉴定来解决。可以说,鉴定是医疗案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这是医疗案件最大的特点,也是医疗案件专业、复杂的主要原因所在。那么去什么地方可以鉴定医疗事故,如何申请? 网友咨询: 去什么地方可以鉴定医疗事故,如何申请?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刘超律师解答: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三种途径: 一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二是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三是由人民法院来委托。 依照《医疗事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种类有哪些?如何确定赔偿数额?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种类有哪些? 1、故意施加的精神损害与过失所至的精神损害 根据人的主观过错不同,将精神损害分为故意施加的精神损害和过失所致的精神损害。两者都是行为人对受害人施加了精神痛苦或使其产生不愉快的感觉。 2、因侵权所产生的精神损害与因违约所产生的精神
城市房屋拆迁赔偿的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赔偿其实就是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大家普遍都认为拆了其房屋就应该给予赔偿,其实这赔偿就是拆迁补偿。具体的拆迁补偿方式为: (1)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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