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海涛律师: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应当如何处理?
2024-09-02实务中关于劳动者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续签的问题十分常见,劳动者因工负伤又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分为不同的情况来讨论。 网友咨询: 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如何处理?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彭海涛律师解析: 在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以相应情形消失为准,而是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的规定,对于劳动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五级至
彭海涛律师: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
2024-09-02劳动关系建立后,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双方想要结束劳动关系的,可以协商解除或者一方以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上述方式是否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呢? 网友咨询: 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彭海涛律师解析:目前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主流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关系。 1、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不以书面形式解除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2、解除劳动关系原则上应当以书面形式解除,但劳动者确有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已经被解除。也应当认定劳
彭海涛律师:签订劳动合同未盖章,是否有效?
2024-09-0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但是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劳动者能否因此要求双倍工资呢? 网友咨询: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发现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司盖章,合同是否有效?能否因此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彭海涛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不加盖公章,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即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存在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
彭海涛律师:劳动者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2024-09-01不少劳动者在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仍然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其中存在一定的隐患。即劳动者与多家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不能影响本单位的工作,否则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 网友咨询:A面试了B公司和C公司,都通过了。不过B公司告诉A说半年之后再来上班,但合同是现在签订,且合同上写明合同开始时间是半年后的某天。C公司现在就可以入职,且入职当天就能签合同。A打算先去C公司工作,半年后辞职去B公司。请问A的做法违反劳动法吗?能同时签这两份合同吗?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彭海涛律师解答:A的
任怡律师:工厂倒闭,社保关系应当如何处理?
2024-09-01按照程序应该是在注销没有上交公章之前到劳动部门办理退工手续,然后再办理社保停缴手续,这样员工就可以比较顺利的到新单位办理新的用工手续和继续缴纳社保。那么单位倒闭后,员工应当如何查看自己的社保关系呢? 网友咨询: 我之前工作的工厂倒闭,签了劳动合同,但解除不了。社保局说要我找签合同的工厂,可已经倒闭。现在社保卡弄不了,工作也找不到。这该怎么办? 上海海华永泰(西安)律师事务所任怡律师解答: 需要根据公司是否存续,采取不同措施。建议查询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查看单位目前是否存续,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
刘美华律师:工作期间突发性疾病,是否属于工伤?
2024-09-01劳动者因工负伤的,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一般情况下,工伤限定在工作期间、工作地点且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但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形下视为工伤的情况。那么工作期间突发性疾病,是否属于工伤呢? 网友咨询:我爸爸今年60岁。经熟人介绍在某单位做保安,没有签合同。2017年3月6日凌晨5点多上班时,突发急性阑尾炎被送到医院做手术治疗。公司说这种情况不算工伤,请问他说的合法吗?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刘美华律师解答:公司的回答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您父亲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第一种情况,如果您的父
黎丹丹律师: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劳动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2024-09-01劳动者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拒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应当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网友咨询:我是某单位的职工。2020年6月13日在某地(高原地带)得了主动脉夹层,并做了手术。休完病假单位不给安排工作了,我能申请工伤吗?我还有一家人要养,现在怎么办? 湖北敏讷律师事务所黎丹丹律师解答:能否申请工伤需要比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15条,看情形是否符合。对于休完病假,单位不安排工作的问题,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1、关于
刘春光律师:可撤销合同,撤销期限是多久?
2024-08-14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时,一方享有撤销权,但是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将消灭,那么可撤销合同,撤销期限是多久? 网友咨询: 可撤销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刘春光律师解答:合同可撤销的期限是1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法律规定中的“1年”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内,不存在期间的中断或者中止的问题,这“1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具有撤
李巍律师: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2024-08-14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应当以当事人产生的损失为限,那么当事人因违约产生的损失应当如何确定呢? 网友咨询:一般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李巍律师解答: 除了法律另有详细的规定外,赔偿范围应当包括: 1、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 2、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权费用; (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
龙兵律师:租赁合同期限,约定为永久租赁是否有效?
2024-08-14承租人想要长期占有、使用租赁物,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永久租赁,这样约定租赁期限是否有效呢?租赁期限是否有一定限制呢? 网友咨询: 租赁期限约定为永久,是否有效? 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龙兵律师解答: 部分有效部分无效。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所以说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永久的租赁合同的话,那么在20年的期间内,合同是有效的,超过20年的部分是无效的。 1、租赁合同的期限 租赁期为六个月以上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没有签订且无法确定租赁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