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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网友咨询: 我2016年2月13日,在一单位工作,2个月试用期,在2018年4月7日,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没有提前通知我,其中两年来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我是不是应该得到4个月的补偿金啊?补偿金是按月平均工资计算,算不算提成工资啊? 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陈丽霞律师解答: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当老板拖欠工资,或者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在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时起一年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果碰到老板以各种理由不配合处理,或者故意变更公司信息等影响劳动仲裁维权,劳动者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网友咨询: 干了三个月,公司没给我签劳动合同,还压了我半个月的工资.我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至于证据,公司连登记都不登记过我,我只有上班打卡的出勤卡(没有公司盖章,我的名字是领导写的),还有同事能证明我确切是公司的人! 还有仲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我咨询过劳动电话,对方说
当员工面临单位拖欠劳动报酬,没有帮买五险一金,没有签订合同,加班工资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来支付,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停薪留职期间扣工资等等情况的时候,知道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友咨询: 在一家单位打工3个多月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也没有任何保险,其他人也全部没签,就是一家私人小企业,在我们这里很普遍,可能大家都知道这种情况。)不想干了,但是还拖2个月的工资(现在11月底了,还没发9月)。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就只有指纹考勤机上的指纹登记,和印有公司章的工资单一张,请问申请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已经明确了劳动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仲裁办案的经费是由当地财政予以保证的。所以从2008年5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都是不收费的。 律师解析: 劳动仲裁流程: 1、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2、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在合同订立主体、订立程序和订立形式上均无差别,其最主要的区别即在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 网友咨询: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满4年,签订了两次合同,均是2年的。现在合同已经到期,我是否可以签订无固期限劳动合同?如何签订?要向公司提出要求吗? 如果公司不予办理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如何申诉? 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任勇亮律师解答: 和前2个合同一样。只是时间是
员工提出辞职,企业同意员工辞职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或者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终止。 网友咨询: 我爸爸是01年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厂里上班(国企),到今年12月31日合同终止,现在公司只按照08年合同法赔偿,那么说现在只按照五年赔偿,请问08年以前的工龄怎么算赔偿? 陕西泽界律师事务所杨宝律师解答: 你好,公司这做法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从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首次规定的,所以对于2008年之前工作年限是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我们都知道,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会约定劳动期限。劳动者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后,要是考虑到个人发展或者是对公司某些方面并不满意等原因,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劳动者就想向公司向提出辞职。 网友咨询: 我公司的个别员工在合同期未满,个人就提出辞职,这是属于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呢?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那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赔偿吗?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张琳律师解答: 员工提出辞职,企业同意员工辞职是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企业不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 这两种情况企
员工提出辞职,企业同意员工辞职是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企业不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 这两种情况企业都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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