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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指行车(多指汽车等机动车)时发生的伤亡事故。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为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3日2时50分许,李奇驾驶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龙塘路与木燕路交叉口西侧处,适有徐某由东向西行走至此,轻型厢式货车前部右侧与徐某身体相撞致其死亡。 经鉴定,徐某符合创伤性休克死亡,其所受损伤存在碾压伤。经认定,李奇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为无责任。李奇后主动到案。 李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江苏华旦天左律师事务所胡丹律师解答: 李奇违反交通运输管
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18年9月17日23时许,冯帅帅酒后驾驶比亚迪牌小型轿车(车牌号:×××)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大街与永华路交叉路口北侧时,与被害人邓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无号牌)相撞,造成两车损害,被害人邓某受伤。经认定,冯帅帅负事故主要责任。经检测,冯帅帅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19.6mg/100ml。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网友咨询: 2020年11月2日21时,吕福宝驾驶三轮摩托车(无号牌)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某村内倒车时,与赵某停放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 吕福宝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处理;经抽血检测,吕福宝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4月25日1时许,孙文洋醉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其妻子佟某及同事毕某,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南苑路口时,与黎某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佟某受伤、被害人毕某当场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毕某符合创伤性休克死亡,被害人佟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经认定,孙文洋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被害人佟某、毕某无责任,黎某无责任。 案发后,孙文洋明知他人报警在现场
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0年12月24日22时许,周立谟酒后驾驶棕色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中山街石幢环岛东侧时,与蒲某驾驶的蓝色波罗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波罗牌轿车内蒲某等5人受伤。经认定,周立谟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周立谟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8.9mg/100m1。周立谟后被民警查获。 周立谟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6月22日20时左右,柳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沿临湘某路段行驶时,因疏忽大意,与前方由吕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吕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临湘交警大队认定,柳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吕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后,柳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柳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上海兰迪(温州)律师事务所许光苏律师解答: 柳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行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2018年3月29日20时许,苏军驾驶红色“凯马”轻型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房山区公韩路贾河加油站迤北时,车辆前部将被害人朱某(男,殁年29岁)撞出,造成朱某死亡。后被告人苏军驾车逃逸。 经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朱某符合重度颅脑损伤、胸部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引起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认定,苏军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0年11月25日21时许,路军立醉酒后无证驾驶×××号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东口由南向西左转时,与王伟莉驾驶的×××号奔驰牌小型越野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经检测,路军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9mg/100ml。经认定,路军立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路军立于2020年11月25日
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1年12月14日0时许,韩志酒后驾驶丰田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街×路口处时,发生交通事故,韩志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后被民警查获。经认定,韩志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经检验,韩志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3.4mg/100ml。 韩志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四川顺道律师事务所丁颖律师解答: 韩志在道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网友咨询: 2020年12月18日19时许,李德海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的黑色迈腾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程庄路南口北侧时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 经检测,李德海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9.3mg/100ml。经认定,李德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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