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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2001]10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关于中信公司2001年度向所属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的请示》(资财字[2001]第11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1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7962万元的总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 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2]132号 2002年10月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全国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全面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今年8月底,集贸市场税收增加22.02亿元。但是,目前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在各地进展不平衡,有些地区认识上存在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 (国税函[2002]788号 2002年9月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支持各项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措施。为准确掌握有关税收政策的扶持力度、执行状况、实施效果以及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量化税收对经济的影响,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经济调控功能,总局决定对近年来出台的若干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调查分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办发[2002]31号 2002年8月2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一段时期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各种媒体对高收入者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也报道较多,各省(区、市)税务机关不断被要求采访。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宣传报道力度,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经研究,总局拟定了《个人所得税宣传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提纲的统一口径,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个人所得税宣传工作。 附件:个人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杜邦公司等外国企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1]991号 2001年12月27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减免美国杜邦公司等40户外国企业技术转让收入营业税的请示》(苏地税发[2001]142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美国杜邦公司等外国企业与国内相关企业(见《外国企业转让技术营业税减免税一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科委关于考察大别山区汇报提纲的通知(一九八六年六月四日 国办发〔1986〕42号)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现将国家科委《关于考察大别山区的汇报提纲》转发给你们,《汇报提纲》中提出的意见、措施,不仅适用于大别山区,对其它贫困地区的开发也有重要参考作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中发〔1984〕19号)下发以来,各地的扶贫工作有较大的进展,创造了多种脱贫形式,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许多贫困地区的贫穷落后面貌尚未有大的改变,全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地方专利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01]第175号 二00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为提高地方专利管理工作的水平,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公平合理、有序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适应我国加入WT0的形势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地方专利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地方专利管理工作 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加入WT0,我国的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中发[2000]3号)精神,根据农业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农经发[2000]8号)、《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农经发[2000]10号)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农经发[
挪用公款炒股涉嫌挪用公款罪,如何量刑应当结合具体数额等情形处理。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 网友咨询: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炒股如何定罪的?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郭玉棉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炒股,数额较大的,定为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 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全日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的通知(1986年5月17日 (86)教初字005号) 一九八二年原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三年多的实践证明,它对于有计划、有系统地加强小学思想品德教育,提高小学思想品德课的教学质量,培养少年儿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更好地按照新时期所需要的人才培养下一代,我们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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