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规定

规定 相关话题

TOPIC

如果是我家孩子刚参加工作,我会要求她首先能吃苦,如果连加班都不愿意,她这辈子能干什么?想让孩子有前途,想衣食无忧,年轻时不愿意拼搏,年龄大了想拼搏也力不从心了。如果不是官二代富二代,想要过人上人的生活,有梦想不比别人多付出能实现吗?当然,人各有志,你可以选择加班,去好的企业历练,如果不愿意加班,当然好企业比如阿里华为你一定不可能生存下去,但是可以去一般的企业,也可以考进机关单位混日子,想在机关单位升迁,不努力不超额付出,那是太渺茫了。不支持996的人,现在的状态就是不支持996的结果。 创业者
客观的说没有错,并且云哥谈到了两弹一星,神五,神六,这些创造奇迹的人,我个人认为这和996不996是谈不到一起的,创造这些奇迹的人他们靠的是一种信念,一种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我最不能接受的是云哥说的我们当今社会不缺说正确的话,缺的是实话,那我想说你说的实话是要存在一个健康的社会体制下该有的观点吗?我们的社会不可能人人都成功,996本身就是要求人们心甘情愿的为获取某些东西所要付出的一种畸形的工作状态,你觉得这是实话吗?他正确吗?这是不是你想说的不正确的大实话啊。 其实这里我想举个例子,现在的教育我
离婚没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不代表就是失去了孩子了,还是拥有孩子的探望权,可以定期的行驶探望权去看看孩子。但是有些人却对于行驶探望权的方式不太清楚,不知道到底怎么样行驶才是正确的。那么对于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网友咨询:因为夫妻矛盾想与妻子离婚,而妻子提出单独抚养2岁的孩子并不许探视为条件。男方为了达到离婚目的,爽快的答应了。双方离婚后,男方却时常想念孩子,多次到女方家试图看望,都被拒绝,该怎么办? 浙江常益律师事务所林淡秋律师解析: 探视权法律上无时间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
如果员工有无正当理由旷工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因为旷工被解除合同的,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旷工被解除能要求赔偿吗? 网友咨询: 劳动法对旷工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一天忘记要上班了,被记旷工了,厂里要扣我半个月的工资,我觉得非常不合理,请问劳动法对旷工的规定是怎样的,厂的做法合法吗?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张旭光律师解答: 旷工一天就扣半个月工资肯定是违反规定的。 发现旷工的情况时发要求复工的书面给职工。经多次要求未来复工的,发书面劳动合
非全日制用工也是属于我国劳动市场的用工形式之一,是正式用工形式的补充,那么非全日制用工符合法律规定吗?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别规定? 定水法律服务所邓国强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规定: 1、合同形式及兼职规定(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试用期规定(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
离婚时未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有探视权,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的规定一月几次,探视权的规定一年几次,时间有什么规定,不给抚养费有没有探视权? 网友咨询:与前妻离婚一年,离婚时有一子两岁,协议书上有随时时探视权,想问问探视权有没有要求必须逢年过节的探视时间,或者是让小孩一同居住的规定?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梁胜利律师解答: 关于探视权的行使时间问题,这个法律上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需要根据双方约定或双方不能达成约定时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予以判决。 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
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有三十六种,分别是: (一)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三)脑中风后遗症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七)多个肢体缺失 (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九)良性脑肿瘤 (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十一)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十二)深度昏迷 (十三)双耳失聪 (十四)双目失明 (十五)瘫痪 (十六)心脏瓣膜手术 (十七)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十八)严重脑损伤
劳动法对于旷工每天所扣多少工资,没有明确的说明,但是对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中有明确的说明。 旷工属于劳动者不履行相关的合同的规定项目之一,当发生此类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照相关的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旷工指的是,在没有同用人单位申请请假的情形下,无故不到单位上班的情况,这属于劳动者不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一种。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做出扣除工资的处罚。在现实中,我们还发现,不少用人单位在自己的企业制度中说明了旷工的相应的处罚,还有旷工三日,视为员工自动离职情形。而一天具
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特种病种类,地方根据医疗保险的种类制定特种病的种类。如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特种病有19 种,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种病成人有15种,儿童有5种。 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特种病包括19种:癌症、糖尿病、高血压中风、肺心病出现心衰者、风湿性心脏病(三级心功能)、支气管哮喘、尿毒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版减少性紫癜、白血病、肝硬化、癫痫、精神分裂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多发性骨髓瘤、铂金霖氏病、冠心病合并心梗和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后排异 。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种病包括:
再婚是男女双方离婚以后,再次找到另一半而再次进行婚姻登记的一种行为,再婚者通常也是需要提交相关资料,经过一定的手续来完成结婚登记的,那么,再婚有什么法律规定,再婚后可以生第三胎吗? 网友咨询:和女友还没有领结婚证,今年生育了小宝宝,请问再婚三胎新政策,具体有什么规定? 北京市金栋律师事务所朱文龙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