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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制度意义在于为濒临破产的企业增加一次恢复生机的机会,减少债权人的损失以及投资于债务人的股东的损失。那么破产重整为什么终止,破产重整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网友咨询: 破产重整为什么终止,破产重整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四川讲理律师事务所邓美龄律师解答: 除重整程序结束外,重整可能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一)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二)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
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因继父母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未成年的继子女,因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终止其与继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 网友咨询: 继父母子女关系终止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赵杨慧律师解答: (一)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 继子女接受继父或继母抚养,在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生父母双亡的情况下,继父或继母要求解除与未成年继子女关系的一般不应允许;但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
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的某一方单方或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就是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死亡或是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是失踪、用人单位破产,营业执照吊销、撤销或解期等,只要具备上述其中一条,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 网友询问: 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在哪? 四川酒都律师事务所申伟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网友咨询: 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什么? 广东法普盾律师事务所袁观红律师解答: 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广东法普盾律师事务所袁观红律师解析: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 (一)实施严重损害
房屋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具有不可或缺性。因房价高涨,那些暂时没有能力购买房屋的人,需要通过租赁解决居住问题,尤其是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那么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吗,哪些情形可以终止? 网友咨询: 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吗,哪些情形可以终止?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魏萍律师解答: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那么,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

犯罪中止

2024-08-05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 犯罪中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中止。 2、必须是自动中止犯罪。指犯罪分子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弃了他完全可以继续进行下去的犯罪行为。 3、必须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完毕,危害结果即将发生而尚未发生的时候,犯罪分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犯罪中止的特征 犯罪中止的特征有: 1、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
合同,有订立就有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那么,承揽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终止的后果是什么? 一、承揽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承揽合同因一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 承揽合同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例如,如前所述,在定作人不履行协作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时,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承揽人违反义务显然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时,定做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那么,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有什么后果?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
终止合同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其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网友咨询: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有什么不同?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范艳贝律师解答: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 1、两者的法律效力不同,终止合同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其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2、两者的适用情形不同,终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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