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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那么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要满足哪些情况,逾期终止有哪些情况要满足?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要满足哪些情况,逾期终止有哪些情况要满足?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朱欣新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到了,劳动合同便自然终止,但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不能自然终止,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一种情形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现实生活中,一些离了婚的夫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决定离婚后老死不相往来,并因为看不惯一方的各种那个不良嗜好和行为,而希望中止对孩子的探望权,那么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哪些,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哪些,怎么规定的? 四川府城律师事务所李虹谷律师解答: 探望权的中止的条件有: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
劳动合同很多都是由期限限制的,一般是2年或3年。要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都不想继续续签合同的,那么合同就会终止。那么劳动合同的终止应该如何操作,怎么操作劳动合同的终止?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的终止应该如何操作,怎么操作劳动合同的终止? 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南振安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抵押人将其所有的房屋设定抵押后,仍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因此亦有权依法将该抵押房屋出租。但是在抵押权实现时,往往会由于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并存而发生冲突。那么房屋抵押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房屋抵押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新疆厚植律师事务所高志娟律师解答: 房屋抵押权终止的情形: (1) 房屋抵押期间届满。 (2) 抵押人清偿主债务,主债权发生消灭。 (3) 抵押房屋发生灭失。 (4) 房屋抵押权因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 (5) 房屋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之间的区别主要在四点,包括发生时间、未完成犯罪的原因、行为结果以及刑事责任。其中犯罪中止,一般是因为客观上能够完成犯罪行为,但主观上行为人不愿意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了。从这点上来看,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就比较轻。若构成中止犯,并且尚未造成损害的话,一般是可以免除处罚。 网友询问: 什么是中止犯,什么是犯罪未遂,两者区别是什么? 北京雍文(郑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解答: 中止犯根据《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据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探望权: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3.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4.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财产或者房产的赠与是需要通过合同确定的才具有法律效应。但赠与合同签订后,还是可以终止的。那么赠与合同签订后,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网友咨询: 赠与合同签订后,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重庆弘双律师事务所牟均发律师解答: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赠与人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1、产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有效期间内的任何阶段,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2、法定事由不同,中断是当事人主动中断的,中止是当事人被动中止的,如发生不可抗力事情;3、后果不同,中断是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止是继续计算。 网友咨询: 诉讼中止和诉讼中断两者间有什么区别? 湖南炜弘律师事务所彭德怡律师解答: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
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网友咨询: 在刑事犯罪中,未遂犯与中止犯有什么区别?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陈贵红律师解答: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客观情况的改变,比如一方履行能力丧失或者租赁物发生毁损,此时当事人能否请求终止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呢?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浙江鑫家律师事务所郭海林律师解答: 融资租赁交易终止,包括正常终止和非正常终止两种情况。正常终止的原因主要是指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融资租赁合同,由承租人提前买断租赁物。导致融资租赁交易非正常终止的原因,包括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物的灭失,承租人或者出租人的违约行为导致融资租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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