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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系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那么,职工不加班单位就扣工资是否合法,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我们单位让你加班你就加,不加班又扣工资又扣加班费,关键是我们的工资不是按30天算的,是按22天算的没算六日。领导说了加班给30元不加扣50元还扣一天的工资。没人敢说我不加班,工资太少了扣完了就发不了几百。 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陈劭律师解答: 法律规定不加班扣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那么,公司主体变更职工能拒签劳动合同吗,拒签有补偿吗? 网友咨询:公司下周要进行劳动合同的换签,以前签署的主体是公司总部,去年我们所在的事业部独立出来成立子公司,现在劳动合同要从公司总部换签成子公司的,如果拒绝签订的话有经济补偿吗? 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杨娜律师解答: 公司主体变更职工拒签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合同主体变更属于重大事项改变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那么,工伤职工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可否追偿? 网友咨询:工伤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可否追偿? 福建讴斯森律师孙春茹律师解答: 工伤职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追偿的。用人单位追偿职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不以是否受到工伤伤害而区别对待。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那么,职工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网友咨询:上班时间做非本职工作受伤,是不是工伤? 河北友高律师事务所刘建录律师解答: 职工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因工作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员工医学观察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职工因新冠肺炎或疑似症状被隔离期间是有工资的。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
职工若因疫情在治疗或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期满或者隔离器期满。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同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单位对上述员工不能以无故旷工为由进行处理,应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即工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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