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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
没有房子预售许可证的危险 1、土地性质不合法的风险 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又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即所谓的“乡产权”房。这种情况下卖房不合法,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 2、土地使用权不合法的风险 在城近郊区,有的楼盘已具备入住条件,也有规划、施工手续,却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究其原因,大半出在土地上,即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续进行销售。 3、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的风险 有的项目,规划、施工手续有瑕疵,没有规划证和施工证,即是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下,
不合理,也不合法,他们如果有预售证才可以买房,没有就是违法的,有也要出示。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是否有预售证。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该把所有证全摆放在购房者能看到的地方,每一个楼盘在销售前房管局都会在网上公示,备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

商品房预售

2024-12-15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就是期房购买,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商品房的预售行为主要是通过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订来实现。商品房预售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一)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也就是说签订合同以后,购房者提前把全部或部分房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给开发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开发商在这个期限之内将房子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建好,期限到来时,开发商要依照合同的约定将房产交付给购房者。 (二)商品房预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 房屋预售合同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 2、商品房名称。也就是购房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 3、房屋使用性质。应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 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 5、商品房的面积。这里要注意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因为这些面积和概念所代表的内容是不同的。同时在合同中还应明确房屋面积的误差范围,规定如果误差超过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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