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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重要的劳动用工方式,目前在很多用人单位得到广泛接受,那么劳务派遣工如何理解,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什么? 网友咨询: 劳务派遣工如何理解,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什么? 辽宁创越律师事务所李敬律师解答: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
公司为了经营需要可能会找一批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一种劳务派遣关系,双方关系紧密,那么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劳务派遣单位有什么法定责任? 网友咨询: 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劳务派遣单位有什么法定责任?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龚成贵律师解答: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是: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与一般的劳动合同关系有显著的不同。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用人单位能否向全日制用工关系一样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呢? 网友咨询: 某超市招聘了一些非全日制的收银员,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分别为上午10点到下午1点,或者下午5点到晚上9点,每人每个月可以调休四天。主管与应聘者约定口头协议时提出:超市需要对他们试用两个星期,非全日制用工,能否约定试用期?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该案例中,超市与劳动者约定两个星期的试用期违
非全日制用工,仅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劳动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不是法定意义上的“非全日制用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规定。 网友咨询: 吴某于2019年6月2日进入某水泥厂工作,双方约定吴某为非全日制工,每日工作半天,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并约定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该厂为吴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2020年7月14日,吴某在该厂工作时不慎砸伤左手食指,后于2020年9月3日被认定为工伤,于2021年3月12日被
在日常的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工伤待遇赔偿涉及的金额数目一般又比较大,哪怕是工伤鉴定的十级伤残,赔偿的金额通常也能够达到八九万,因此,员工工伤期间的劳动纠纷非常的多。我们都知道,很多人在受到工伤后,会担心公司辞退掉自己,因此感到十分的焦虑。 网友咨询: 9月6日,小强在工作期间受伤,在医院拍片显示尾椎骨骨折,受伤期间一直在家养伤,9月17日通过微信聊天,单位老板说要辞退小强,理由就是小强无法完成公司布置的任务,工伤期间,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要与小强解除劳动合同。后来在小强经过咨询和翻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尹星星律师解答: 周术成是金禾公司派遣至仕瑞公司的员工,金禾公司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法定和约定义务。被派遣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应当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现因金禾公司未为周术成办理工伤保险,在周术成遭受工伤后,应当由金禾公司支付周术成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费用。 尹星星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应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并未和劳务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网友咨询: 用工单位辞退劳务派遣员工,用人单位是否也要支付n+1? 安徽虹途律师事务所胡明律师解答: 不需要,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应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并未和劳务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网友咨询: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是什么? 上海央法律师事务所朱红律师解答: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的报酬结算应当以小时为计酬单位。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所以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即使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网友咨询: 非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重庆创豪律师事务所黄加苏律师解答: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不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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