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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际借款金额与合同金额不符时如何进行还款 借款合同约定金额和实际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是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等后将余额交付的,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 2.如果不涉及前条情况,是出借方没有按约足额交付借款的,可以要求出借方交付剩余款项,实际计息仍以实际收到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证明文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证明
为抑制房价出现过快上涨苗头,各地陆续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不断出台新政策、新措施,限价制度便是其中最主要的举措。开发商在申领预售许可证之前,必须先申请价格备案,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同时不得低于备案价85%。然而,绝大多数开发商为了突破上述限制,均通过在备案价之外多收取一部分款项,名头五花八门,如服务费、电商费、装修费、咨询费、中介费或居间费等。那么,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购房合同有效吗? 网友咨询: 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购房合同有效吗? 天津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孜雄律师解答
十级伤残,能否获得十万赔偿金,无法确定。下面,提供法律上规定的赔偿项目以及计算公式,可以自己计算一下: 一、医疗费: 需要有住院和诊疗的相关发票; 二、护理费: 1.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并且由用人单位支付。 2.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但是具体比例需要参照各省市的具体规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食
6月7日,湖南高院公布了一起纠纷案。2020年3月6日,文某、王某在度假村,开玩笑欲将好友贺某丢出窗外,贺某随口反击“有种把我丢下去试试”。文某、王某将贺某连人带椅抬起假装倾倒,不料阳台护栏断裂,贺某滚落至马路构成十级伤残。经认定,贺某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宁乡市人民法院认为,文某、王某应各承担30%主要责任;度假村应承20%补充责任;贺某自身承担20%责任。 本案文某、王某以开玩笑的形式将贺某抬向阳台护栏边缘,最终不慎导致贺某从阳台跌落致伤的损害后果,二人应该对贺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贺某
一、医疗事故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向死而生这一个词,即是我们生命的状态,也是我们对于生活的态度。我们的生命从开始的那一刻起之后的每一刻都是向着死亡走去的,这也像极了我们合同法上对于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让人不能抗拒更不能逃避。那么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有哪些? 河南中亨律师事务所李超杰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网友咨询: 我国法律中对减刑是怎么规定的?死刑缓期执行实际需要坐多久牢? 重庆万诚律师事务所申勇刚律师解答: 死缓至少应该是12年以上有期徒刑。 1、死刑缓期2年执行,2年缓刑期满未故意犯罪,那么减刑为无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可以依法减刑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也可以减刑,但实际执行的刑罚不得低于10年,缓刑的2年徒刑不计入这10年。 3、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
劳动关系含有高度社会性,一些非法用工主体与其劳动者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亦符合劳动关系从属性和社会性的本质。非法雇佣童工产生的伤害,实质上是基于非法用工关系所产生的,因此在赔偿的认定上也相对具有一定处罚性。 网友咨询: 15岁的小朱通过Y公司厂区门口的招工启事进入Y公司工作,岗位为学徒工。入职后一星期左右,Y公司为小朱登记了身份证,并为其购买了商业保险。2018年4月,尚未满十六周岁的小朱在Y公司工作时受伤,左脚脚趾撕裂,遂至上海市某医院进行治疗。经鉴定,小朱的伤残等级认定为十级。 治疗期间,Y公
实践中通常合同签订者与履行者相同,因为签订者与履行者同一时,有利于合同的正确履行,但是实践中债务人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将债务履行转交他人,由第三人代为履行,那么合同合同签订者与实际履行者不一致,合同责任应当如何承担呢? 网友咨询: 贷款合同上的债务人与实际债务人不一致,如何承担责任?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马今朝律师解答: 原则上以合同签字的债务人为准,对于债权人,只需要向合同约定中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即可,合同中的债务人对贷款有偿还的义务。有证据证实实际债务人的,名义债务人在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实际债务人
现在租赁房屋通常以年来签,当承租人因为个人原因不便于承租时,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将房屋转租,一般情况下,承租人转租的租金与原租金相同或者少于原租金,但是也存在转租的租金高于原租金的情况,那么承租人转租的租金比原租金高出的部分是否有效呢? 网友咨询: 前几天租了一个房子,签了合同以后才发现是二房东,后来联系房主,房主也同意转租,然后发现我的租金比二房东的租金高了几百,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房东有权要求差价吗? 福建浩学律师事务所吴煌英律师解答: 二房东约定的租金比原租金高是合法有效的,不以原租赁合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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