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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民营企业在应聘新员工的时候,员工本人不提,公司也不会主动的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因为有些公司觉得不签合同的话,可以规避一定的法律风险,实质上,不签合同对双方来说劳动关系都是很难保障的。那么,没有劳动合同能否申请工伤鉴定,应该如何申请? 网友咨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吗? 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曹露律师解答: 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按照新劳动保护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是产生雇佣关系,在劳动期间发生意外就是工伤。但要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那么,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符合怎样的条件可以申请再审? 网友咨询:离婚案能否申请再审? 湖北志民律师事务所马襄平律师解答: 关于离婚诉讼案件能否申请再审应分两个方面看: (1)对于已经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因为婚姻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只要发生法律效力,基于夫妻关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那么,申请工伤认定需先确定劳动关系吗,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网友咨询:申请工伤鉴定不是先要确定劳动关系吗?我老公都没签合同,怎么确定劳动关系?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黄铮律师解答: 申请工伤认定需先确定劳动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能存在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
网友咨询: 有一家公司欠我一笔钱,我打官司赢了,但是这家公司却以公司经营困难没有钱未有不肯还我钱,我现在准备申请执行了。听说这家公司的股东有抽逃出资、转移财产的情况,想问,我是否可以请法院在执行的同时一并对这家公司进行司法审计,查明这家公司财产情况? 马吉祥律师: 这位朋友是这样的,你既然申请执行,就不要申请司法审计,执行和审计是不能同时进行的这是两个程序。如果你发现股东进行抽逃出资的情况,你可以向法院去申请执行。或者你可以追加这个股东为被执行人,这样的话对你的权力是有保障的。 徐鹏律师: 司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所以说,督促程序,是一种简易、迅速、催促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特殊程序。它对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诉讼成本,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及时保护债权人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若是债权人在起诉之后,法院也判决了,但是,债务人却没有依法履行,债权人可以已发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
当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并导致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应注意的是,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应积极行使请求权,否则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申请执行时效、仲裁时效的中止问题与前述诉讼时效中止问题相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国的法律均对无效婚姻作了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取决于各国法律中的具体规定。那么,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怎样申请婚姻无效? 网友咨询:重婚情形消失是申请婚姻无效的阻却事由吗?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昶广平律师解答: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当事人以及基层组织,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另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到财产处理问题的,应确保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
依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就需要对责任的责任进行认定,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的责任后,就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事故认定复核申请可以撤销申请书吗,对事故认定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可以撤消吗?期限?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孟宪凯律师解答: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申请复核的,在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裁定前,可以撤回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
《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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