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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预付式营销手段已经成为商家招揽顾客户的普遍手段,该消费模式多用于健身房、美发店等服务性行业,但经常会出现店铺突然倒闭、撤店等情况,令消费者措手不及。 网友咨询: 顾客充值办卡后商家跑路怎么办?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曹向阳律师解答: 消费者遭遇不合理消费时,要注意保留证据,消费者可与商家协调,协商未果可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或工商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消费者如遇到商家消失或人去楼空的情况,可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反映,并查询其注册情况。虽然找不到经营者行政部门无法调处此类消费纠纷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网友咨询: 对于试用期的员工,单位要不要缴社保? 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樊燕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应当依法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
股东会就是指公司中股东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生产经营有意见和建议的影响,并且对公司章程的重大政策性调整有表决权,只有通过股东会表决通过之后才能够执行该决定。那么,股东会的决议存在哪些情形,可以主张决议不成立? 一、股东会的决议存在哪些情形,可以主张决议不成立? 股东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主张决议不成立: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二)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
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综合考虑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网友咨询: 醉酒驾驶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缓刑? 江苏金锡律师事务所蒋广磊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判刑在三年以下的,可适用缓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3.醉酒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的; 4.醉酒驾驶载有乘客的
如果是因为房东过错或者没有尽到维修义务导致租房失火,那么应该由房东向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自担租赁物损坏或灭失后果。但如果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网友咨询: 多人一起合租一套房,着火了发现没有消防措施,损失责任怎么划分?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居高团队律师解答: 如果是因为房东过错或者没有尽到维修义务导致租房失火,那么应该由房东向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自担租赁物损坏或灭失后果。但如果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其附随的单据、文件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 网友咨询: 犯信用证诈骗罪的怎么处罚? 北京国旺律师事务所李金虎律师解答: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有些情况的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单位可以要求无条件加班? 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吴小广律师解答: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
离婚协议之后,双方可能又签订补充协议。纵观各项补充协议的命名有:离婚协议补充协议、离婚补充协议等等。虽然命名不同,但实质内容却都是对离婚协议的补充。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河北宁昌律师事务所李金杏律师解答: 如离婚协议补充协议在友好协商的情况下签署,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有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受其约束。 《民法典》第464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由于
当事人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耽误起诉、申请执行、申请仲裁的,民事诉讼(仲裁)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应积极行使请求权,否则诉讼(仲裁)时效期间届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
考试作弊破坏人才选拔制度,破坏公平竞争,败坏社会风气,社会危害性相当严重。那么,考试作弊犯罪如何适用法律与定罪量刑呢? 网友咨询: 组织考试作弊,该怎么定罪量刑? 浙江康大律师事务所程阁强律师解答: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就教育考试而言,为普通高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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