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4-07-12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男女之间建立婚姻关系是否无效,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作出认定才行,且通常有权认定婚姻无效的只有人民法院和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一旦男女之间的关系认定为无效之后,则会产生一些后果。 网友咨询: 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董建春律师解答: 一、婚姻自始无效(指婚姻在被依法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虽为无效婚姻,若未经法院依法宣告婚姻自始无效,不得径行认定婚姻无效。) 二、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与义务。 三、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
债务人离婚躲债,债权人如何维权?
2024-07-12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都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时有发生假离婚以逃避夫妻债务的情况。 网友咨询: 债务人离婚躲债,债权人如何维权? 黑龙江宗邦律师事务所王雷律师解答: 夫妻的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的,为了躲债离婚,债权人可以将离婚的双方作为共同被告或者将其中具有还款能力的一方列为被告。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谁承担呢?
2024-07-12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请个体经营的话,作为户主的个人应该有经营能力。 网友咨询: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谁承担呢? 湖北公度律师事务所吴俊洋律师解答: 1、个体工商户,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则产生的债务由家庭承担。 2、如果是个人进行经营的,则产生的债务由个人承担; 但如果虽然是个人进行经营,但经营产生的收入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了的,则债务也应当由家庭来承担。 3、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2024-07-12自1994年国家安居工程方案提出以来,各地一直大力开展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大部分人对于“经济适用房”这几个字都耳熟能详。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经济适用房已成为中低收入家庭刚需住房的首选。 网友咨询: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李曼律师解答: 公民的合法继承权,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而经济适用房,系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一种房屋。该房屋面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
单位辞退员工,还应当发年终奖吗?
2024-07-12年终奖,它是企业根据本年度的经济效益、结合员工的工作成绩,对员工进行奖励的一种制度,它由企业根据自身状况自行调整,企业对此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网友咨询: 单位辞退员工,还应当发年终奖吗? 四川临龙律师事务所费国田律师解答: 年终奖发放前被辞退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劳动者的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工作表现以及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如果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未规定年终奖的,一般情况下企业无需向员工发放年终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于年终奖的发放约定不明,同时集体
法院执行庭对欠款人不执行怎么办?
2024-07-12借款纠纷案子审完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网友咨询: 法院执行庭对欠款人不执行怎么办? 广东敏锐律师事务所郑知心律师解答: 1、多与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 2、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
用人单位解雇三期女职工,有什么法律风险?
2024-07-12三期女职工,即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女性劳动者。三期女职工相较于普通的女性,因其所处的特殊生理期间、所担负的关系人口繁衍的重大社会和家庭责任以及在三期期间仍需履行劳动者义务等因素,理所应当更加受到特殊的保护。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解雇三期女职工,有什么法律风险? 四川临龙律师事务所费国田律师解答: 如果企业未依法合理解除劳动合同或协商解除,而是采取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可能会面临以下赔偿: 1、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 2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2024-07-12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普遍的一种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可以是简单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是法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债权债务的终止情形包括哪些? 网友咨询: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贺海港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了,债也就当然消灭了。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在等额内消灭。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
如何证明父母出资买房赠与一方的房子?
2024-07-12一般情况下,年轻夫妻经济能力有限,一时间并不能独立负担高昂房价。因此,许多父母都会自己掏钱出资以协助子女购买婚房。 网友咨询: 如何证明父母出资买房赠与一方的房子? 北京纳诚律师事务所刘嘉明律师解答: 认定父母出资买房赠与一方有两个条件: 第一,房产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的证据: 1、夫妻双方的认可陈述; 2、夫妻双方与父母签署的买房声明; 3、房屋买卖认购合同; 4、房屋销售人员的证人证言; 5、录音录像; 6、首付款银行转账记录。 第二,房产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在外出差期间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2024-07-12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于工伤的认定的情形和相关的赔偿问题进行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认定工伤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实际的情况进行判断的。 网友咨询: 在外出差期间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王明奕律师解答: 出差期间,若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若是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