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双方私了,保险公司还会赔偿吗?
2024-07-03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当事人会选择将事故私了。那么,双方私了后还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后双方私了,保险公司还会赔偿吗?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雷长续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私了后保险公司还会赔偿。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并且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再自行协商处理的,可以凭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但是保险公司不会依据自行协商的金额进行赔付,而是以核定实际损失后的金额进行赔付。若已赔偿并免除肇事者其他责任,则丧失请求保险公司理赔的权利。保险公司在不知和解协议的情况
紧急避险的损害怎么赔偿?
2024-07-03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 网友咨询: 紧急避险的损害怎么赔偿? 江苏恩而律师事务所刘祥瑾律师解答: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江苏恩而律师事务所刘祥瑾律师解析: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 紧急
对业委会不满意,能否诉讼到法院请求解散?
2024-07-03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网友咨询: 对业委会不满意,能否诉讼到法院请求解散? 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宋霞律师解答: 对业委会不满意,不可以诉讼到法院请求解散。 因为要求撤销业委会成员及业委会,属于业主大会的召开、表决,业委会选举等发生的纠纷,不在法院受理范围之内。 依照法律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业主的正确维权方法应是联系小区所属相关政府部门,寻求其帮助。通
村民出卖房屋后,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吗?
2024-07-03我国目前尚未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农民在出卖、出租自有住房后,如果又申请使用土地建造房屋,相当于在将无偿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变相转让后仍可再次无偿用地,造成的后果必然是农村耕地大量流失。 网友咨询: 村民出卖房屋后,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吗?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解答: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将住宅出卖、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我国法律是允许出卖住宅的,也就是允许出卖农村房屋。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
借条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该怎么认定?
2024-07-03借条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至关重要的证据,也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那么,当借条约定金额与实际借到的金额不一致时,借款本金该以哪种金额为准? 网友咨询: 借条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该怎么认定?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毛子轩律师解答: 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条写的金额不一致,法院一般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判定还款的本金数额以及利息。 民间借贷在本质上属于借款合同的范畴,而借款合同又系实践性合同,需借款交付后方可成立生效。故在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原告一方面需要提供借据等借款凭证从而证明借贷合意或者说是借贷关系成
死刑缓期2年执行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4-07-03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 网友咨询: 死刑缓期2年执行要具备哪些条件? 河北昊宇律师事务所王丽律师解答: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判处死刑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2024-07-03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才能确保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得到保障。 网友咨询: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金申律师事务所阚蕾蕾律师解答: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
“假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逃避债务,可行吗?
2024-07-03“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者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 网友咨询: “假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逃避债务,可行吗?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许奎峰律师解答: 不可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因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已对夫妻财产作出分割处理而转移。 如果债权人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又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共同债务为由,向债务人及配偶主张权利的,只要其主张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