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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我国确实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是《劳动合同法》把这项令您不爽的规定确立起来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网友认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在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下,经济补偿给付标准是法定的,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网友认为: 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网友认为: 说起社保,公司如果不按实际工资而是按当地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话算不算违反规定呢?我现在扣税都是扣社保的好几倍了。 请问王某伪造假学历,公司与其签立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半年后公司发现王某伪造学历,提出劳动合同无效,应该付给他高薪规定的半年工资吗,书上说公司
一种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有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日和终止日均在合同中明确写明。一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考虑其他条款,对劳动者来说差别不大;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明确的终止期限,一般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但一般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而对于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是否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到期时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意见,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意见差太多。 网友认为: 我是事业单位,三个月实习,一年的试用,实习期结束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当然,如果不提供也没关系,只要你有下面的凭证都是可以的。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保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网友认为: 你们签合同的时候都不让你们看条款,你们都敢签,劳动者手里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违法了,可以去告要求补偿,但是多少就不敢确定了,如果
1、你要证明雇佣关系的话,仲裁是不会受理的哈。因为,仲裁只受理劳动关系中的争议案件,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你说是雇佣关系,那你只能去法院了。 2、你说的有部分考勤记录、工资卡流水账单以及微信聊天记录,工资卡流水要标明是工资而不是普通的转账更好,如果这些属实的话,基本可以确定劳动关系。 网友认为: 我是四月入职到现在,每个月都延迟近10日发工资,而且没有签合同,社保也推辞说本月补交转正到现在的社保金,关于转正只有一封转正申请邮件,现在想举报公司再离职。 我现在工作十个月了公
倒签劳动合同就是,不光合同期限写在法定期限内,比如: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签订日期也写在法定期限内,如:2016年4月1日签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不写2016年4月1日,写成2016年1月1日。这个就叫倒签。补签劳动合同,也就是把合同期限往法定期限内写,法院判决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倒签劳动合同,不光是合同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合同的签订日期也是在法定期限内,就更无需给二倍工资了。 网友认为: 广东地区的思路二实际很难行得通,因为拒签劳动合同的,基本都是奔着二倍工资去的,想让他自己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网友认为: 如果把双倍工资理解成劳动报酬,应当从离职之日起算;如果把双倍工资理解成赔偿金性质,应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双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网友认为: 如果劳动者五十五岁在一单位工作连续至六十四岁.因单位来玎合同和就保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能有多少朴偿金呢?如果是女性,期满后属于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保。 如果是男性,则
司法实务中,以下这些证据(原件)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的凭证或记录。比如,银行流水清单,在清单中会显示出公司的名字,摘要备注为代发工资或工资、住房公积金缴交记录、盖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证、出入卡、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能证明劳动者是公司的员工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 网友认为: 如果我的公司没和我签合同,有把我解雇。说会给我一个月赔偿。总欠我两个月 可是已过一年还没给我。 我可以怎么做? 我也遇到这种情况,我妹妹工伤,公司不赔偿,不出具劳动关系证明,我该怎么办。实行举证倒置,才能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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