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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 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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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评估标准 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委托拆迁估价,应当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包括用途)和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
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条例 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条例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拆迁集体宅基地房屋的补偿价(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价),按照本规则计算。 第三条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面积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确定;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以乡镇为单位,依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电话:_______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电话:_______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拆迁人经_________批准,在_________市______
房屋拆迁置换协议的主要内容 房屋拆迁置换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二、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五、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

房屋拆迁估价

2024-07-17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方法 拆迁估价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法等。 市场比较法是将被拆迁房屋(估价对象)与估价时点(拆迁估价的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近期交易的类似房屋进行比较,通过对这些类似房屋的交易价格做适当的修正和调整,以此求取被拆迁房屋的客观合理市场价格的方法。市场法主要适用于有交易实例的房屋价格评估,拆迁评估一般应选用市场法。运用市场法进行拆迁估价时,要收集尽可能多的真实交易实例,从真实交易实例中选取与被拆迁房屋类似、成交时点和被拆迁房屋核准拆迁时点接近、成交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哪些条款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 二、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三、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补偿方式分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若是货币补偿,则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若是产权调换,则按照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四、房屋估价。在实行货币补偿形式的情况下
什么是房屋拆迁听证 城市房屋拆迁听证是指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未能就补偿安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且未达成协议户数占拆迁总户数40%以上的,经拆迁当事人一方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行政裁决前组织拆迁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听证,听取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 如何申请房屋拆迁听证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主管部门在报批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此,房屋拆迁工作当中,当事人可申请听证。 一、申请房

房屋拆迁法规

2024-07-16
房屋拆迁法规简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而制定,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90号令,公布并施行。 《条例》在补偿方面,确立了“公平补偿”的原则,并且规定应当“以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先补偿,后搬迁。《条例》第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

房屋拆迁办法

2024-07-16
城市房屋拆迁办法全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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