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房产

房产 相关话题

TOPIC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往往会就夫妻间相互忠贞、家庭责任、财产债务、孩子问题及惩罚措施等内容签订保证书、协议书、承诺书等文书,对某些财产、权利进行婚内约定,而这类文书是否全部有效,除了判断是否具备生效法律要件以外,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 众所周知,不动产登记具有对外产权的公示效力。但是,广西柳州的一对夫妻却出现了双方虽有签订婚内协议,约定男方个人婚前所购按揭房屋婚后归夫妻共有,却未实际将房屋所有人变更到夫妻名下的情况,导致双方离婚时,对该房屋物权产生争议。不久前,这对夫妻因离婚而牵扯出的分房风波
如今夫妻离婚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而在离婚的时候也就意味着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房产也是属于财产分割中的一部分,那么2019年离婚时房产应该怎么分割?离婚后发生纠纷怎么处理?离婚发生财产纠纷起诉法院管辖怎么选择?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田芯飞律师解析。 2019年离婚时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
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共同由于的房产争执不下,后来就讨论将房子划到孩子的名下,将自己拥有的一半房产转让给孩子。既然将房子转让给了孩子,就需要去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怎样办理? 法妞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怎样办理? 黄颖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还需要过户,才是真正的赠与。 具体步骤如下: 1、
离婚时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和平协商的情况下会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的归属权问题都商议好,在双方都无异议的前提下可以协议离婚。其中需要协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房产的分割问题,那么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分割? 法妞网友咨询: 离婚时有哪些房产是不能分割的? 蒋兴明律师解答: 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五种房产类型: 1、用他人身份购房 2、买二手房未过户 3、受赠、继承未过户 4、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5、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 蒋兴明律师补充: 具体来说, 1、用他人身份购房 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
沟通是解决婚姻问题的第一把钥匙,也是最重要的钥匙之一,沟通可以解决大多数婚姻问题。 但是,基于各种不可调和的原因必须离婚,那么就一定会牵扯到财产分配,特别是作为房产,更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争论的焦点。那么你知道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都会出现那些情况吗?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
实践中,离婚总是牵扯者财产分割的问题,房产过户问题必然少不了要缴纳税款,那么,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什么样的税款呢?程序又是如何进行的?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李鹏律师解析。 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交税吗?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网友咨询: 房子是婚后他父母出钱买的,全款,二手房。房产证上写了我和他两个人的名字。但是前不久因为我发现他和单位一个女的有点问题,一气之下离了婚,写了协议书上说明了我放弃房产。后来他来找我,说以后没这样的事了,求我原谅他,我心软就答应了。现在准备复婚,如果复婚的话,这套房还算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他还这样,我可不想再这么便宜他了,该分
不是共有财产,但是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达到共有的效果。 首先,离婚时协议约定放弃房产,那么房产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了。 其次,在复婚之前,房产作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双方如果没有约定则为男方单独所有。 最后,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通过书面协议和房产登记为两人名字的方式使该房产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时候做了房产的变更登记,需要再变更回来,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网友咨询: 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如何分配? 04年2月我花7万一次性买了房,所有手续当时就办完了的,是我婚前财产。当年8月结婚,现在房子涨到45万多了,增值了30多万,请问一下这30多万是不是夫妻共同的?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常向前律师解答: 1:婚前购买属一次性付款的,不属于共同财产,属婚前财产。(包括增值部分,新婚姻法在这块作了诠释) 2:如果你前期购买时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