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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单位、企业违法买卖外汇问题的几点处理意见(1986年4月20日) 根据一九八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制止外汇方面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定》(中发(1982)35号)、一九八五年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和一九八六年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办理留成外汇调剂的几项规定》(国发(1986)1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非法买卖外汇案件,既要坚持法律的严肃性,认真予以查处,又要考虑到经济体制改革中出
民政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2006年1月18日 民发〔2006〕11号)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得到了健康发展。但是,伴随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出现了人口流动加速、贫富差距加大、家庭问题日益凸现,流浪未成年人数量逐年增加,犯罪率不
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1983年9月26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智力以利四化建设的决定》为了做好引进人才的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引进的范围和重点 (一)引进人才是指聘请国外专家来华短期或长期参加我国的各项建设,以及安排来华定居的华侨或外籍专家参加我国建设。我国各生产、建设、科学、教育、文化、商业、金融、外贸、政法等部门都可以引进人才,当前最迫切需要引进的,则是有助于尽快提高我国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各种专家和高级技工。他们可以是在职的人员,也可以是已经退休,
劳动部关于印发《劳动事业发展“九五” 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劳部发[1996]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闻生产建设兵团,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制度,指导和推进“九五”和21世纪前10年的劳动工作,我部制定了《劳动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出口中药产品质量注册实施细则(试行) (1996年4月1日 国中医药质(1996)4号)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为保证出口中药产品质量,维护其国际声誉,加强出口中药产品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出口中药产品的质量注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出口中药产品必须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定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第二章 质量注册条件 第四条 申请出口中药产品质量注册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出口中药产品的企业必须具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核发的《药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关于深化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5]61号)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深化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深化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摘要)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四日) 近10年来,在中央政策扶持和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海南、云南6省、自治区的各级党委、政
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度粮食合同定购任务的通知(国发〔198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中发〔1986〕1号文件)中指出:“为了保护和鼓励农民生产和交售粮食的积极性,将适当减少合同定购数量,扩大市场议价收购比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九八六年度全国粮食合同定购任务,由原来的一千五百八十亿斤调减为一千二百三十亿斤。调减的原则是:对于商品经济发达、多种经营门路多的地区,要稳定粮食合同定购任务,通过以工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委等单位关于第一批企业经理、厂长国家统考情况的报告的通知(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国办发〔1984〕90号)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家经委、经济管理干部国家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第一批企业经理、厂长国家统考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对报告中所提的各项总见,请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委员会、经济管理干部国家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第一批企业经理、厂长国家统考情况的报告(一九八四年九月七日)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对企业经理、厂(矿)长实行国家统考的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准备,第一批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探索职业培训现代化道路,推动实现数量就业与素质就业的并举,我部制定了《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现将实施该工程方案的有关文件一并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地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方案 2.国家高技能人
卫生部、公安部、农牧渔业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安钠咖管理的通知(1984年2月13日)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公安厅(局)、农牧渔业(畜牧农业)厅(局)、医药管理局(总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医药公司、中国医药工业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最近几年,有些地区出现了违反药政管理规定,乱产销、滥使用安钠咖等精神药物的现象,一些不法分子也乘机进行套购倒卖等犯罪活动,使一些人服用后产生药物依赖性,危害身体健康,影响劳动,破坏生产,情况甚为严重。为了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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