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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网友咨询: 2021年11月25日8时许,闾某将其三轮摩托车违规停放在临湘某菜市场出口附近的主干道路边贩卖水果。9时30分许,正在执勤的民警李某上前要求其将三轮车开走,以免阻碍交通,在多次劝说下,其都拒绝开走,李某遂准备强制将三轮车开走。 闾某见状,从三轮车仪表台上拿出一把平时使用的水果刀,持刀威胁李某并放下狠话:“你今天要是开走我的车,我就捅死你” 。鉴于此,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刘友于2019年10月9日23时许,在其暂住地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府东里社区3-2-101室,因琐事与被害人王某1、王某2发生口角并互殴,在被其他室友拉开后,王某1又来到刘友床前将其手中的矿泉水瓶打掉,双方再次发生冲突,刘友遂持水果刀扎刺王某1大腿一刀,造成被害人王某1左侧股动脉断裂致失血性休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刘建国于2019年5月22日18时许,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天上天公寓某号楼某室住处,因发现高某与其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持刀威胁高某,过程中二人发生冲突,致使被害人高某左肺、主动脉及上腔静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刘建国于2019年5月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网友咨询: 2016年4月2日18时许,金海兴伙同金钰锐与北京XX公司保安员常保三预谋在该公司盗窃。当日21时许,金海兴及金钰锐携带放有谷维素(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网友咨询: 刘博宇因琐事与被害人王某1产生矛盾。2018年3月19日凌晨4时许,刘博宇在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2号楼645号宿舍内,起意报复王某1,趁王熟睡之机持刀猛扎其颈部、头部等部位数十刀,致王某1双眼球破裂,身体多处刀扎伤,经鉴定王某1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 刘博宇作案后被民警在案发现场查获。刘博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山西税渡律师事务所周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如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2月18日18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北×号楼×××号内,肖启东因索要工资与被害人刘某(男,殁年29岁)发生争执,肖启东持刀扎刺被害人刘某右胸部一刀,致其当场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符合被锐器刺击右胸部,造成肺动脉根部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肖启东拨打110报警后遂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肖启东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黑龙江鑫元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赵秀全与其父亲赵某长期因生活琐事时常发生矛盾。2021年7月30日14时许,赵秀全在本市丰台区张仪村路家中再次因生活琐事与赵某发生口角,即持刀扎刺赵某的胸腹部,造成其心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赵秀全于2021年7月3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查获归案。 赵秀全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北聚识律师事务所马国英律师解答: 赵秀全因家庭日常生活矛盾,持刀扎刺其父即被害人赵某胸腹部数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 网友咨询: 张玉明因对妻子李某1离家出走、与他人微信聊天等不满,时常与李某1发生口角。2021年9月12日8时许,因张玉明删除李某1与他人微信聊天的记录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后张玉明持单刃尖刀多次扎刺李某1的胸腹部等部位,致李某1被锐器刺切胸腹部,造成心脏、肝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
故意伤害罪具体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首先必须有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然后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朱志刚伙同魏建军、齐晓岚、徐博、姚春生、王海龙、董某为讨债预谋劫持王某1。2020年9月16日22时许,由王海龙女友张洋打电话将王某1骗至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704路公交总站停车场处,朱志刚伙同齐晓岚等人劫持王某1时遭到王的反抗,遂对王某1进行殴打,其间朱志刚持刀扎刺王某1胸部伤及肺脏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2018年4月24日15时许,辛敖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出租屋内,与其妻被害人洪某1因感情问题发生纠纷。辛敖持事先购买的水果刀扎刺被害人洪某1颈部、躯干部及肢体部,并用双手扼压洪某1颈部致洪某1死亡。经鉴定,洪某1符合被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辛敖让其母亲薛某1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辛敖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杀害被害人洪某1的犯罪事实,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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