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调整

调整 相关话题

TOPIC

近年来,房价居高不下,买房卖房一直是大家热议不断的话题。买房不比其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品交易,其中牵涉的环节较多,比如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就常常让购房者苦恼不已。那么,开发商因政策调整逾期交房,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网友咨询:前年,王先生选中了上海虹口区一小区的房子,很快就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先支付了部分房款。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交房。签订合同后,王先生又依约支付完了全部购房款,共30.8万元。转眼,交房日期将近,但王先生却没有如愿住进新房子。他向
劳动者在入职时最注重的就是薪资待遇,一般双方协商好薪资待遇后,会将其约定在劳动合同中,但是实践中公司因为经营政策的改变,经常发生调整工资结构的事情,通过降低底薪提高提成的方式来变更工资结构,那么这种单方调整薪资结构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呢? 网友咨询: 公司单方面调整薪资结构,将固定工资改为底薪+绩效并设定很高额目标,变相降薪是否可以法律维权?一直是固定工资,昨天突然开会,降我们整个部门的工资变成原先的70%+30%的绩效。请问公司单方调整薪资结构,是否合法?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姚雪律师解答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通常会事先约定违约金,但是往往实际损失与违约金有所出入,双方事先约定即使日后因违约产生的损失少于或者超过违约金的,一方也不得请求调整违约金,那么该预先放弃请求权的约定是否有效呢? 网友咨询: 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请求权是否有效? 浙江稠州律师事务所金振宇律师解答: 实践中,既有支持约定有效的判例,也有确认约定无效的判例,争议较大。下文进行观点展示。 1、“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请求权”的约定无效 (2016)最高法民申1780号民事裁定书:“双方虽有关于不得调整违约金的约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工资标准办法 从2001年1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固定部分调整后,活的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构成比例相应提高。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初期的工资待遇。提高后的见习期工资待遇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360元(含见习期津贴,下同);高中、中专毕业生每月375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395元;大学
导语:郑州市最近对二手房政策进行了调整,这对于买卖双方都有着重大影响。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调整内容以及法律条文的相关规定。 案例:小明是一名在郑州市工作的年轻人,最近他决定购买一套二手房作为自己的第一套住房。然而,在他准备进行交易的时候,却发现郑州市的二手房政策发生了变化。根据新规定,买卖双方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向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而在《房地产交易管
导语:最近,青岛市政府出台了新的二手房政策调整,对于二手房交易市场将有重大影响。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具体案例,以及相关法律条文的解读。 案例:小明是青岛市的一名年轻职场新人,最近决定购买一套二手房作为自己的第一套住房。他找到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源,价格合适,面积适中,符合自己的需求。但在签署买卖合同时,小明发现根据新的二手房政策调整,他需要支付额外的税费和手续费。这让他有些犹豫,因为额外的费用超出了他的预算。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屋的转让应当依法登记。根据青岛市
建设部关于改进和调整部分勘察设计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 (1991年3月13日 建设部建设字第150号文发布) 我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后,制订和完善现行的收费办法和标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基础工作。它对勘察设计行业的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发挥投资效益以及调动广大勘察设计人员的积极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79)中发33号《关于改进当前基本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实行企业化试点后,设计费按建设
邮电部关于调整用户电报和 用户传真业务资费的通知 (1990年3月1日) 经国家物价局(1990)价重字74号文批准,现对用户电报和用户传真业务资费作如下调整: 一、适当降低用户电报资费 (一)初装费部分:除市话中继线酌收市话初装费外,用户电报及300b/S业务不再加收初装费或集资费用。 (二)通报费部分:凡统筹安排全系统端机进入用户电报网(包括300b/S低速数据)的大户,或者签订长期使用合同在三年以上的,其通报费实行浮动或给予优惠收费,具体规定: 1.国内同城通报费: ?50b/S用户电报,
导语: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本文将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探讨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调整的影响。 案例:小明是一名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用户,通过平台投资理财。然而,由于平台存在风险隐患,导致小明的投资款项受到损失。小明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承担相应责任。 在本案中,互联网金融平台和用户之间形成了一种法律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平台应当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而用户也有权要求平台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保障投资安全。在本案中,法院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构筑与更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经济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符合本市实际的贸易调整援助制度,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贸易调整援助,是指企业因受外部歧视性贸易政策、对外贸易突发和异常情况、进口严重冲击等贸易环境变化严重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员工大量流失等情形,通过支持其开展贸易调整,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制
  • 共 1 页/10 条记录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