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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是指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网友咨询: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郑毅律师解答: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是指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网友咨询: 不能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人有哪些?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王守志律师解答: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 (一)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 (三)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照护职责;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 辽宁金正
国家已经将禁止性骚扰、用人单位负有防治性骚扰义务纳入民法典,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性骚扰”行为如果恶劣到触犯刑法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主要包括强奸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猥亵儿童罪等。 网友咨询: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学坤律师解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的不完全性自决能力和性的社会风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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