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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一房二卖”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对于买家而言这不仅会影响购房心情,更为严重的是会被无故牵扯到一系列法律纠纷之中。那么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归谁? 网友咨询: 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归谁? 湖北才济律师事务所晏嘉彤律师解答: 对一房二卖纠纷,应分别不同情况予做不同的处理: 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那么所有权凭证与债务凭证的区别是什么,有哪些不同? 网友咨询: 所有权凭证与债务凭证的区别是什么,有哪些不同? 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解答: 债务凭证是指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用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债务凭证存在于各种信用形式中: 在商业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商业票据,如商业本票、商业汇票等;在银行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银行券、银行票据以及各种形式的银行存款凭证
在我国,房屋产权主要分成两个部分,分别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那么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有哪些形式,如何取得房屋所有权? 网友咨询: 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有哪些形式,如何取得房屋所有权? 北京银隅律师事务所王洪军律师解答: 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所有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 1.买卖合同。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那么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有哪些情形,原始取得的情形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有哪些情形,原始取得的情形是什么?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苏兴坚律师解答: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
所有权保留买卖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卖人为了担保出卖价款的实现,与买受人约定在买受人完全支付了合同价款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归于出卖人的约定。所有权保留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约定,具有合同的相对性,如果未经登记,买受人处分标的物的,出卖人将面临怎样的法律风险呢? 网友咨询: 出卖了一批货物,并且约定了所有权保留,但是未登记。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未登记,有什么法律风险吗? 辽宁旭茂律师事务所刘哲律师解答: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买受人在完全履行义务之前将标的物
在买卖交易中,所有权一般情况下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交付时起发生所有权转移,风险也随之转移。如果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转移。 网友咨询: 简易交付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黎栋律师解答: 从合同生效之时起,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简易交付实际上是以动产物权让与合意代替现实交付,是一种观念上的交付,并没有破坏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而是在特殊情形下的一种灵活变通。 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是需要去房管局办理,无论是买卖、还是赠与,都必须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手续过程,是需要一些资料证明房屋原来的权属是否无误和新的权属是否正确匹配。那么,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是什么? 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交易在当今社会也十分普遍,且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通常会签订买卖合同。那么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是什么意思? 网友咨询: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是什么意思? 四川林志(绵阳)律师事务所王雪律师解答: 所有权保留,是指在买卖合同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买受人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一种交易方式。 这个约定有什么价值呢?价值在于一般买卖合同中,如果买方没有付款能力,或者甚至破产的
导语:土地所有权纠纷是律师事务所经常处理的一种案件,涉及民事权益的保护和法律规范的执行。在处理土地所有权纠纷时,律师需要深入了解案情,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一对兄妹,他们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块位于市中心的土地。根据遗嘱,土地应该由小明和小红共同继承,并共同享有所有权。然而,不久之后,小明却发现小红私自将土地转让给了一个陌生人,导致土地所有权发生了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并要求小红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试用期所有权

2024-05-29
导语:在劳动关系中,试用期是雇主和雇员双方进行相互了解的重要阶段。然而,试用期内的所有权问题却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法律问题。本文将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来探讨试用期所有权的相关问题。 案例:小明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开始了试用期工作,公司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小明的表现一直很出色,受到了同事和上级的一致好评。然而,在试用期结束前的最后一个月,公司突然宣布裁员,小明被列入了裁员名单。 在接到裁员通知后,小明感到非常失望和不解,因为他认为自己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应该得到转正的机会。他向公司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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