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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扎布于2021年5月至7月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10次在济南铁路局烟台火车站南汽车通道车棚内,采用螺丝刀拆卸等手段,窃取他人停放在车棚内的电瓶车上的电瓶,共窃得电瓶车电瓶12组(块),价值人民币3315.75元,并将其中的11组(块)电瓶,分9次销赃给王玉香,价值人民币3255.75元。 2021年6月11日,扎布在烟台市莱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在不同语境下,累犯一词有不同的含义,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 网友咨询: 马荣星,2017年7月28日因犯盗窃罪被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2021年5月20日3时许,马荣星在临沂市兰山区南王某经营的利民超市,采用攀爬窗户进入超市的方式,窃取王某收银台现金3480元。马荣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民理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7月24日7时许,张某在北京市东城区地铁二号线北京站A出口附近,窃取被害人国某身边的手提袋1个,内有吉列牌刮胡刀,以及其它物品,后被查获,赃物已部分起获。2021年8月19日1时许,张某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站西街1号李先生餐厅内,窃取吕某放在桌子上的锤子牌M1L型手机1部,赃物未起获。后张某于2021年8月24日到公安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5月20日2时许,徐学永、程国营、李新东在本市海淀区某小区入口路边,趁无人之机,窃取被害人聂某停放在此的万立得小龟王电动自行车1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845元; 后徐学永、程国营、李新东又行至本市海淀区某路西二门门前,趁无人之机,窃取被害人王某停放在此的捷安特ATX730自行车1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680元。 现涉案物品未起获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在不同语境下,累犯一词有不同的含义,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 网友咨询: 2021年7月15日10时许,蒋红星在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某公寓某房间内,趁室友马某睡觉之际,窃取其放置在枕头附近的白色“苹果”牌手机一部,后将该手机变卖。 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4500元。蒋红星于2021年7月23日在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某村某网吧被抓获
入室盗窃是盗窃罪的一种,入室盗窃也是一种常见的盗窃形式。“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2月10日凌晨,张雄至北京市顺义区×小区×号楼×单元×室,盗窃曹某项链一条、戒指一枚、手表一块。 2020年12月20日凌晨,张雄至上述小区×号楼×单元×室,盗窃鲁某苹果牌平板电脑一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400元)、现金人民币1000元;至该小区×号楼×单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在不同语境下,累犯一词有不同的含义,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 网友咨询: 2021年5月19日18时许,康义辉在北京市大兴区龙湖天街商场地下一层物美超市内,盗窃被害人庞某2MK女士挎包1个,内有Dior牌润唇膏1只、兰蔻牌口红1只以及身份证1张、医保卡1张、工作证1张。 2021年5月21日17时许,康义辉在北京市大兴区龙湖天街商场地下一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以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为客体,侵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为对象。 网友咨询: 2020年11月27日14时许,吴金宝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鸿坤广场东南侧必胜客餐厅门前,窃取被害人刘某停放在此处的阿道夫牌两轮电动车一辆,并以人民币200元的价格出售予他人。 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640元。2020年11月28日,民警将吴金宝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以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为客体,侵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为对象。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19日9时许,李华旦、梁胜有在北京市通州区某镇某集贸市场,趁罗某不备,将其放在上衣口袋中的一部“苹果”牌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4490元。 2020年11月5日10时许,李华旦、梁胜有在北京市通州区某集市,趁成某不备,将其放在上衣口袋中的一部“华为”牌手机盗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采取某种被认为是犯罪手段,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非法取得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物,并将其置于自己控制之下的事实状态。 网友咨询: 李秋刚于2019年8月16日18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星火西路眉州东坡酒楼大门前马路北侧路边,采取技术开锁手段窃取被害人王某1奥迪车内手提包一个,李秋刚当场被值守的保安人员发现后逃走,经鉴定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6150元。 李秋刚于2020年9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李秋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辽宁瀛如律师事务所房娇娇律师解答: 李秋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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