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他人信息,从而获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百罪之源”,由此滋生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一系列严重刑事案件,成为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巨大阴霾。从严惩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网友咨询: 陈某从某住房保障中心商品房备案登记的专用电脑上,私自拷贝买房人备案公民个人信息,向曹某、周某等人出售,从中获利19000余元。张某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眉县两家装修公司,违法所得15500元。曹某为了扩展推销自己所在公司装修业务获得提成,非法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7月中下旬,雷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办理三张银行卡及配套的电话卡、U盾,以每套卡、盾500元的价格出售给“伟哥”,用于接收、转移网络犯罪所得,共非法获利1565元。 经统计,雷某出售的涉案银行卡共转入网络犯罪赃款2693833.87元、共转出网络犯罪赃款
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违法获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网友咨询: 罗某于2009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期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行业优势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