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承担方式
2024-12-13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家都会遇见大大小小的合同,合同是对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合同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立即生效。但是对于生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会有违约的可能性。那么违约了需要承担什么?黑龙江博采律师事务所冯军胜律师解析。 电子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承担方式 1、强制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2、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2024-12-11买卖合同是现在贸易中常见的和最常使用的合同。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事,二不能因为自己的错误让合同中的另一方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也不能让对方因为错误而让自己造成损失。当然,世事无常,违约也时常发生。那么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四川贤辩律师事务所钟良坤律师解析。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合同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一种是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
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2024-12-10现实生活中,作为出卖人的房产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形并不少见,很多购房者都为此苦不堪言。但实际上开发商逾期交房是一种违约行为,购房者可追究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网友咨询: 开发商约定以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时间为交房日期,此前违约他们认可,但领到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半个多月后才通知我为交房。在通知我交房的前三天,我还打电话给他们询问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办好了没有,他们说还没有办好。现在要抵赖半个月的违约金。 北京仁人德赛(武汉)律师事务所石江超律师解答: 出卖人逾期交房承担的违约责任: (1)逾期不
开发商违约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2024-12-10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其房屋的所有权转让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房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卖方支付购房价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签订合同后,买方会因房价下降、贷款未能办理等原因拒绝向卖方支付购房价款,则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买方视为违约。 网友咨询: 我要的房子,合同上规定是2010年6月30日交房,不能按期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我的房屋总价20万,首付和到现在偿还的贷款共计约8万元,我想问的是我的已付房款算是
交定金后房主违约不卖房了,是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2024-12-09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 网友咨询: 我于5月与卖方协商买房,没有通过中介公司,双方谈好价格后,没有签合同,我交了定金4千元,卖方给我写了定金收据,双方口头邀约等房产证下来就过户,可是到现在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今天卖方通知我,房不卖了。他还我定金并付400元。我没有同意,要求双倍返还,请问没有签购房合同,交定金,毁约可双倍返还定金吗?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王劲松律师解答
股东出资违约的行为的表现是什么,对出资违约如何负责?
2024-12-08在实践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有多种,情形不同,对公司、公司债权人以及其他股东产生的影响亦有所不同,因而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与方式也不同。那么,股东出资违约的行为的表现是什么,对出资违约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什么样的行为方式算作是出资违约,对出资违约怎么处理? 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盛玉律师解答: 股东出资违约的行为的表现: 1、按行为方式不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表现为出资义务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种情形。 出资义务不履行是指股东完全不履行出资义务,具体表现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
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一样吗
2024-12-061、违约的时间不同 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由于履行期尚未到来,当事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此时一方的违约只是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它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而实际违约是在履行期限到来时所表现出来的明显的违约行为。它侵害的是现实的债权,这种违约与实际违约相比违约程度更大,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也相对更大。 2、违约形态不同 预期违约表现为对整个合同的毁弃,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由于这两种形态都是发生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因此可以看作是与实际违约相对应的一种特殊
违约损害赔偿的法定含义
2024-12-06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合同规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违约损害赔偿的特点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 2、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 3、损害赔偿以赔偿受损方因对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 4、损害赔偿具有一定任意性 5、损害赔偿是最重要的的违约责任形式,并且其他任何责任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损害赔偿 6、损害赔偿是一种严格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制
2024-12-06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我国违约损害赔偿贯彻完全赔偿原则,并以“应当预见规则”加以限定。此外,法条与学说还提供了其他限定赔偿范围的手段。 1、应当预见规则。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违约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其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损益相抵规则。它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赔偿原因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由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则。损益相抵的要件包括:损害赔偿之债的成立,受害人受有利益以及损害事实与利益之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怎么计算
2024-12-011、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合同法》第130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可以获得的预期的利益,简称可得利益。可得利益指利润,而不是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