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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也包括社会现象,如军事行动。 网友咨询: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要承担责任吗? 重庆至立律师事务所黄瑾辉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中,应结合行为人的具体情况等作判断。 《民法典》有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不可抗力作为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必须是在不可抗力作为损害后果发生的唯一原因时方能成立。因当事人的过错致使损害后果扩大的,当事人应就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重庆至立律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被称为高度危险作业,很明显这些职业都是十分危险的,那么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也比较容易造成人员的损害。 网友咨询: 高空作业造成他人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河南智明律师事务所李贺清律师解答: 首先,对作业人来讲,可能造成坠落、伤亡,这种造成作业的工人人身伤亡的,属于工伤事故,一般按照工伤事故的规定请求赔偿; 其次,高空作业对地面或其他人员造成损害。 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只要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
名誉权是公民和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网友咨询: 举报他人,是否侵犯名誉权? 辽宁保兴律师事务所糕雪金律师解答: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所谓侮辱行为是指公然以暴力、谩骂等方式贬损他人名誉;诽谤行为是指以散布捏造或者夸大的事实故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检举权和控告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政治权利。举报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应予以保护,举报的内容不仅包括违法违纪行为,也应包括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问
教唆自杀是违法的,可能构成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 网友咨询: 起哄、怂恿他人自杀是否属于犯罪?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律师解答: 如果有故意怂恿教唆他人自杀,并对自杀者产生心理帮助作用的,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但认定的条件相对比较严格。原因在于起哄者对自杀的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是存疑的,即很难说当事人是因为这些言论而最终选择轻生。但如果涉及怂恿、诱骗未成年人自杀的,则另当别论。 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
目前而言,在信息化社会,造谣实施起来较为便捷,违法行为人具有隐匿性,受害者维权成本较高。你是否曾在别人的嘴里听到过造谣呢?你是否被人谈论过这些呢? 网友咨询: 被他人造谣,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河北鼎诺律师事务所王艳璐律师解答: 1、记住保存证据,及时地对谣言内容、造谣者的昵称/ID、视频播放量、转发量、点赞量、自己社会评价降低、工作受影响的证据进行截图或录屏。当发现自己被造了黄谣,立即要求平台删除、屏蔽相关内容,如果平台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谣言扩散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
名誉权,通常称为荣誉权或声誉权,是指一个人对自己的名字、形象、声誉或其他个人权利的法律保护。这种权利旨在保护个人免受不实攻击,以及避免自己因言论自由的侵犯而遭受损害。 网友咨询: 举报他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呢? 重庆三智律师事务所刘惠宁律师解答: 检举权和控告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政治权利。举报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应予以保护,举报的内容不仅包括违法违纪行为,也应包括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问题。对公民行使正当民主监督权利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对公职人员名誉权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容忍与理解,对公职人员名誉权
赛车运动可以说是一项极具魅力的体育竞技类项目。那如果参加卡丁车赛事不幸发生车祸,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担? 网友咨询: 赛车手弯道超车致他人受伤是否担责? 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胡俊律师解答: 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是否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如果是赛道老板没有尽到保障义务造成损失的,则应当进行赔偿。 参赛者为了取得更好名次,往往会选择弯道超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抵押,以取得相应的贷款,而抵押物有很多,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房屋,用房屋进行抵押时要签订抵押合同,那么假冒别人办房屋抵押登记违有效吗 ? 网友咨询: 假冒他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效吗? 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阎虹律师解答: 假冒他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是无效的,这不仅是无效的还是违法的。被冒名顶替的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抵押登记,如果抵押合同也是冒签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确认抵押合同无效,然后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撤销抵押登记。 假冒他人的“冒名行为”的法律效力,法
损坏他人名誉,指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致使他人名誉权受到损害的行为。 网友咨询: 破坏他人名誉需要赔偿金钱吗? 宁夏朔方律师事务所贾晓宁律师解答: 损害他人名誉权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需根据影响实际情况决定。 1.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
故意伤害导致受害人轻伤损害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的规定,需要赔偿的项目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同时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怎么赔偿? 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鄢潇雅律师解答: 故意伤人致轻伤的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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