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什么

什么 相关话题

TOPIC

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有些人可能不愿意去进行执行,劳动仲裁文书是带有法律性的,如果不执行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那么,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执行有什么后果,能再次申请裁决吗? 网友咨询:之前在网络公司工作,平时工作很忙很辛苦,我觉得这个工作强度太大,考虑到需要协调家庭和工作之间的关系啥的,我打算辞职,已经和前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我担心有不执行的情况,想问一下劳动仲裁不执行的后果是怎样的呢? 辽宁英泰律师事务所李思晓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属于违法抗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持仲裁裁决书向当地人民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那么,转继承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法律对转继承有怎样的规定? 网友咨询:适用转继承应该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张成荣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适用转继承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继承人死亡时间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2、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而且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3、转继承人是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
套路贷是目前市面上经常出现的诈骗手段,许多人都已经上当受骗,套路贷其实是一种犯罪,情节严重会涉及多个罪名,那么套路贷构成什么犯罪?套路贷诈骗案刑事标准是什么呢? 2018年4月26日讯,本来只是帮朋友借贷担保,结果借款2万,最后还款竟变成了140万,甚至连杭州市中心的房子都赔了进去;家中待拆迁的小年轻在校期间花钱大手大脚,贷款十多万,毕业后找人借款还贷,结果欠贷金额越来越多,搞得家破人亡,连母亲去世都没送上最后一程…… 这是发生在杭州众多“套路贷”悲剧当中的一小部分,可能许多人还不知道“套路贷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担保人又有一定的担保责任,又称“责任”、“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依法应履行的担保义务;如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财产责任,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从债责任,出麦人就售出商品的瑕疵担保责任等。罗马法时期,责任与债务在理论上视为同一,责任必随债务而生,德国民法始将责任与债务相区别。 网友咨询: 我在二零零八年时帮人贷款五万
一、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手续 1、《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2份(内容包括:工伤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入职时间、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合同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时间精确到年月日、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4、《工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具备的条件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
转继承在生活中也是非常常见,但是它和代位继承有很大的区别,那么,什么是转继承,转继承开始后有什么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什么是转继承,转继承如何发生,转继承有哪些效力? 天津宸寰律师事务所王尧律师解答: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合意抵消因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约束,当事人须就抵消达成一致,即可发生效力。所以由此看出,债务是可以被抵消,只是需要满足部分条件,但是也并非所有的债务都可以抵消。 网友咨询: 请问债务抵消和债务抵销有什么
网友咨询: 去年,一个朋友以他和他老婆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问我借了100万元,但是借条就只有他一个人签字。最近,我找他和他老婆讨债,他说没钱还,而他老婆否认这笔借款还说与她无关。想问,这笔钱借给他们夫妻做生意的,但只有他一个人签字,是否属于他们夫妻共同债务? 蔡如华律师解答: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这笔资金是借给他和她的妻子做生意,也就是经营,为家庭生产经营所形成的债务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偿还的,因此你可以以他们夫妻双方为共同的被告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的诉讼。 潘春晓律师解答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那么,什么情况算是遗弃家庭成员,遗弃要判刑吗? 网友咨询:怎么算遗弃家庭成员? 四川道略律师事务所夏德敏律师解答: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 1.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实施遗弃行为的人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3.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法律依据】 《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那么,离婚损害赔偿什么何时提出,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网友咨询: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石玉成律师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