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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在我们生活中也比较常见,简单的说就是把房屋所有权转交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二手房买卖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过户手续登记才能生效的。那么二手商品房一般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二手商品房办理的手续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二手商品房一般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二手商品房办理的手续是什么? 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霍春霞律师解答: 总体来说,买房大概要遵循的手续是: 1、交定金签订定房协议; 2、几日内准备首付款签定一式六份商品房合同; 3、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备案科备案; 4、如果是银行贷款的就需要到所属银行办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每个阶段都有可能产生法律纠纷。房子的验收交付也许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美满,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那么商品房验房交付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商品房验房交付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呢? 云南登闻律师事务所花凤第律师解答: 商品房交付过程中,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购房者以此为由,拒绝接收商品房的情况较为普遍。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
在自己喜欢的城市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是很多人的梦想,但在房价不断蹿升的现代社会,买房已然成为很多人面对的最大压力。所以在房产买卖中需要谨慎,可再谨慎的购房者也无法避开狡猾的开发商设置的陷阱,迫于无奈的购房者有时候只能选择退房了事。那么商品房退房的具体流程有什么,商品房退房怎么操作? 网友咨询: 商品房退房的具体流程有什么,商品房退房怎么操作?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张莲治律师解答: 商品房退房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购房者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申请。因开发商责任导致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 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的行为。那么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怎样的条件,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怎样的条件,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是什么? 广东雄师律师事务所郑彩娥律师解答: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面积差异是目前房地产交易中产生纠纷的一大缘由。所谓房屋面积差异,是指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与房屋产权登记面积发生的差异。在房地产市场中,面积误差通常被称为“房屋缩水”,实际上表现形式各有不同,不但有“缩水”,还有“涨水”,那么商品房买卖中,面积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商品房买卖中,面积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云南汉剑律师事务所农志辉律师解答: 商品房买卖中面积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
在自己喜欢的城市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是很多人的梦想,但在房价不断蹿升的现代社会,买房已然成为很多人面对的最大压力。所以在房产买卖中需要谨慎,可再谨慎的购房者也无法避开狡猾的开发商设置的陷阱,迫于无奈的购房者有时候只能选择退房了事。那么买房后后悔了,商品房退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网友咨询: 买房后后悔了,商品房退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北京市一格律师事务所王亮律师解答: 商品房退房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购房者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申请。 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
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那么商品房买卖违约金如何确定,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获双倍赔偿? 网友咨询: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如何确定,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获双倍赔偿?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解答: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的确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购房者可获双倍赔偿的情况是: 1.购房者签订买
实践中,老百姓购买房屋时不仅面临延期交房的风险,也存在延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法律风险。面对此问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那么商品房在办理房产证时,房产证逾期违约金怎么算? 网友咨询: 商品房在办理房产证时,房产证逾期违约金怎么算?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黄文盛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违约要赔偿一般是按双方的约定来进行给予,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可以按法定的条款来进行支付,而且违约的金额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这样才能依法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1、不能履
很多购房人在购房房屋时都遇到过商品房合同纠纷,内心深处谁都希望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屋,但现实和理想总是有丝丝不合拍,尤其是当所购的新房屋不是自己理想的状态,需要通过司法渠道维权时候,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山东全泰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4)房地产买卖合
二手房买卖在我们身边每天都在上演着,对于售房者来说,最大的心愿就是顺顺利利的将房子卖出一个合理的价格,那么购买二手房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网友咨询: 购买二手房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周常功律师解答: 购买二手房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三、各项面积是否准确。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套内面积都是应该咨询清楚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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