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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的管理、梳理、清理等工作繁琐且杂乱,加之大量的法律事务和非法律事务接踵而至,可见成立清算组清算企业债权债务的必要性,那么清算组的清算期间可行使哪些职权? 网友咨询: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清算组的清算期间可行使哪些职权? 安徽姜尚律师事务所王晓聪律师解答: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
企业在进入宣告破产程序后,此时需要对企业的破产财产作出一个界定,然后才能知道具体可以用于还债的财产有多少。那么破产财产的构成有哪些,哪些财产属于破产财产? 网友咨询: 破产财产的构成有哪些,哪些财产属于破产财产? 江苏封强律师事务所糜英培律师解答: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4.已作为担
投资管理公司主要的目的就是帮助人们进行投资、理财、从中收取一定的佣金或是其他的收益等等。一些经营投资管理公司的人也有可能会有投资失败的情况,公司因此而欠下了不少的债务等等。就需要破产管理人帮助解决,那么在破产案件中,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在破产案件中,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是怎样的?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魏敏华律师解答: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如下: 1.法院指定。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
每年每月,有新的企业诞生,自然就有老企业凋谢。对于企业的破产,将会引出无法支付工资的问题。企业破产,企业和员工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那么公司破产,是否会优先结算工资? 网友咨询: 公司破产,是否会优先结算工资? 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的,员工工资会优先进行结算的。 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
当前环境下,许多债权人都面临“要债难”的问题:主动和解发现债务人债务缠身无力偿债、诉至法院发现诉讼周期长、审判过程中遭遇刑民交叉干扰诉讼、执行过程中债务人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那么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债权人如何申请破产? 网友咨询: A公司因为公司流动资金紧缺向B公司借款1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A公司主动提出以名下办公场地抵押担保,遭到B公司拒绝。A公司提出C公司为保证人。同时,A公司主动将其名下价值1500万元的房产抵押给C作为反担保,并做了抵押登记。C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 陕
签订以房抵债、以车抵债等以物抵债协议的,在债务人企业破产的情况下,以物抵债协议的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企业继续履行以物抵债协议,进而要求其交付抵债物?管理人能否解除以物抵债协议?在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的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风险呢? 网友咨询: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能否要求继续履行以房抵债协议?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王炳玉律师解答:债务人破产,破产管理人不能随意解除以物抵债协议,债权人亦无权请求继续履行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应被列入债务人企业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破产时,破产管理人不能随意解除
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申请破产清算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申报破产债权,如果该债权存在其他连带保证人的,债权人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这两种方式是否竞合,是二选一的关系,还是可是同时进行呢? 网友咨询: 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后,申报了全部的债权,能否再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广东瀛双律师事务所王敏律师解答:债权人申报了破产债权,同时也可以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两者并不冲突。但是在具体审理并认定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时,如需等待破产程序结束的,人民法院可裁定中止诉讼,待到破产程序结
破产止息规则并非债权人自愿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是为了固定破产债权,推进破产程序概况式集体清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应当小于或者等于主债务的范围,这是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决定的,那么主债务停止计息,保证债务是否同样适用呢? 网友咨询:借款企业破产后的利息,银行能向保证人追偿吗? 辽宁谦尚律师事务所赵军律师解答:破产企业法明确规定,借款企业的破产申请,在法院裁定受理之日起,银行对借款企业未清偿的贷款须停止计息。对于附有保证的情况下,当主债务因进入破产程序而停止计息的,基于保证责任的从
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企业也在增加,有些企业经营得不好,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就需要选择申请破产或是破产保护。那么申请破产和申请破产保护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 企业经营得不好,申请破产和申请破产保护有什么区别? 浙江泽大(平湖)律师事务所姜金磊律师解答: 申请破产和申请破产保护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主要的区别是公司是否能够继续运营,申请程序和控制人不同。 1、公司是否能够继续运营 宣布破产的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可以继续运营自
公司破产后,资不抵债,应当进行破产清算,并就清算后的财产进行清偿债务,但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应当如何按照什么顺序清偿债务呢? 网友咨询: 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应当如何计算?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刘鸿超律师解答: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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