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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之后员工能拿到工资。公司欠员工工资的,公司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支付所欠工资。同时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网友咨询: 公司破产了员工的工资怎么办? 湖南鼎忠律师事务所杨飞跃律师解答: 公司破产之后员工能拿到工资。公司欠员工工资的,公司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支付所欠工资。同时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清算
母公司破产的,子公司无需注销清算。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破产的,子公司仍然是独立的主体,无需清算。 网友咨询: 母公司破产子公司要不要一起清算?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解答: 母公司破产的,子公司无需注销清算。 (一)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来看,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二)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情况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直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网友咨询:破产费用指的是什么?上海市建纬(青岛)律师事务所郭芳宇律师解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上海市建纬(青岛)律师事务所郭芳宇律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网友咨询: 破产重整程序步骤是什么? 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周金龙律师解答: 破产重整程序有以下几步: 重整申请的提出; 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 立案后的重点工作是重整计划草案的拟定,这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实施; 重整计划拟定后,将提交不同的表决组予以表决;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将终止重整程序
公司破产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网友咨询: 公司破产以后劳动合同要怎么办?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健勇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
企业破产后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而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就需要按一定的清偿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就是首先清偿的债务,清偿完这些债务后再清偿其他债务。 网友咨询: 企业破产时的共益债务包括哪些?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陶坤玲律师解答: 共益债务是指法院受理破产后产生的债务,包括无因管理产生的费用、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费用等。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
企业申请破产获得通过之后,会进入到它相应的步骤,其中破产重整就是重中之重。而在重组的过程中,很多人对于债务的处理也是比较好奇,毕竟公司之前欠下的债务要解决,破产重整时债务咋办? 网友咨询: 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怎么处理?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慕亚平律师解答: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
重整计划,是指由重整人制定的,以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谋求债务人复兴为目的,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多方协议。重整计划是重整程序的关键,重整计划的内容直接关系到债务人重整能否成功。 网友咨询: 企业破产的重整计划怎样制定? 四川均鼎律师事务所周一雄律师解答: 重整计划由管理人或债务人来制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应自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或九个月内提交。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
如果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下去的话是可以考虑申请破产的,公司申请破产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 网友咨询: 公司不能申请破产的情形有哪些? 河北振平律师事务所李培奇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宣告破产。 当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宣告破产: 1、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2、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
每年都有几百万的新设公司,同样资不抵债的企业也不断增长,这都是符合公司生长消亡的自然规律的。公司破产必然经过破产清算,那破产清算程序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公司破产的,清算程序从什么时候开始?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夏振华律师解答: 清算程序是从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开始的。 根据《公司法》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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